购买商品房应强化合同意识
安居是人们的头等大事,买房是为了更好地安居。在城市,购买商品房是个人和家庭消费中不可或缺的规划,但在商品房购买过程中,因合同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出现,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同时要具有一定的合同意识。
一、了解欲购买 商品房 的基本情况 。消费者在购房前,除应了解房屋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市政和公共配套信息等相关情况外,还应仔细了解房屋权属情况、价格信息、物业管理信息等相关信息,如欲购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法律关系,如果开发商在房产出售前就设定了抵押且并未解除抵押关系,消费者购买后不仅不能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还有可能陷入纠纷。
二、查看开发商的“五证”。 消费者应当认真了解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等基本情况,选择市场信誉度较高的开发商,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相关资质证书,如“商品房销售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三、签订规范合同并关注其中的定金条款。 消费者选定了房屋,应与开发商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对不理解的地方要了解清楚。在签订过程中尤其应注意“定金条款”。定金条款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消费者应在确定购买意愿后才交定金。定金具有特别的法律效力,签订定金条款后,消费者若不按约定购买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若不按约定出售房屋,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我国《担保法》有明确约定,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因此开发商无权要求消费者交付超过认购房屋总价款20%的定金。
四、约定 房屋面积 和装修及设备标准等 。 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等。在购买精装房时,不要简单地相信广告、售楼书等宣传或售楼人员对装修的口头许诺,而应签订补充协议,将开发商宣传的房屋装修和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品牌、材质、颜色、位置、方向等内容约定清楚,并设立违约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还应与开发商针对不能按时交房、房屋质量有瑕疵等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内容、违约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以避免发生问题时推诿扯皮。
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应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一旦与开发商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到相关部门投诉,积极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市消协在此也呼吁广大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应积极诚信经营,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8月14日
(此提示发布权及解释权归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所有,对此提示内容如有增删、引用,需经昆明市消费者协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