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未成年人司法业务培训会召开 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
昨日,昆明市召开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会议传达了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上半年司法项目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拉玛·兴高出席会议并讲话。
拉玛·兴高指出,昆明市认真组织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了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组织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拉玛·兴高提出了三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思想认识,要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有条件、最大限度地将其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在不脱离社会、家庭、学校的条件下,对其进行帮助、教育、矫治,使其重新回归社会、走上人生正道,重塑美好人生;二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涉及政法(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多个部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的组织领导和牵头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协调,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坚持请示汇报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在昆明市全面开展,稳步推进。
昆明市关工委主任李庄在会议上强调,为进一步推进司法项目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在党委、政府及政法委的领导下,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打牢基础,形成合力。加强调查研究,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和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作用,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培养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通报了全市1至9月司法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对获得昆明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红旗小学等18个单位进行了授牌,西山区就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十点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会议还邀请了政法一线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了司法项目工作业务授课。
昆明市司法项目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度假)区,昆明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组织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获得昆明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授牌命名的18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