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局开设互动窗口 网上解答学生家长疑问

16.04.2015  09:59

  当你遇到教育民生相关疑问会怎么办?——咨询身边的朋友?或是通过教育专家解决?还是拨打教育主管部门热线电话?……从去年开始,昆明已有不少学生和家长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开通的“昆明市教育局网上政民互动窗口”,提出自己遇到的升学、入学和办学等方面的疑问。

  “因为是外地户口,我在昆明买房后不了解孩子入学的相关要求,是划片还是依据户口?”户口在曲靖的李先生明年将面临孩子上小学的问题,由于不知道具体政策措施,他有些焦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昆明教育信息港提问,没想到几个小时内就得到回应,再拨打了相关片区教育部门咨询电话以后,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我觉得这种方式挺好,回复非常及时,要为教育部门这种工作效率点个赞。”李先生高兴地说。

  昆明市教育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对互动问题实时监控,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进行解答。“对于网络不容易表达全面的问题,我们都会直接电话联系提问者,进行详细解答。同时,很多教育相关问题不一定归教育局管辖,我们也会把相关部门的电话提供给提问者,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小学幼儿园

   如何办理适龄儿童缓学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家长有义务将年满6周岁的小孩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如果小孩因各种原因需要推迟时间就学,需提前一年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缓学申请。请具体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五华区:65158076;盘龙区:63163940;官渡区:67176030;西山区:68226231。

   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按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小学入学是“以县为主”,学生入学是以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而不是以户口为主,现在每个县区都要求学生尽量“人户一致”, 小孩的监护人是以法定监护人为主(即父母)。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外来人员子女如何入读小学?

  非昆明户籍符合《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的适龄儿童,报名后由所持居住证所在地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如果外省来昆人员子女需要转学,那么必须在符合《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在每学期期末和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详细情况可咨询居住证办理地所属教育局。如果家长对幼儿园升小学的相关政策仍有疑问都可以致电昆明市教育局初教处,电话63135518。

   幼儿园设兴趣班收费合法?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制定的《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幼儿园的课程设置涵盖了健康、语言、艺术、社会和体育,故幼儿园正常活动时间应包涵上述内容,超出上述内容的,可结合幼儿的实际情况,适当在兴趣班中体现,但不得以兴趣班的名义另行收取费用。

  

   初中高中

   异地中考该怎样报名?

  今年中考昆明市将改变以往查验户口本的方式,采取扫描身份证读取学生户籍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如身份证丢失、还未办理、身份证消磁等)需尽快办理,交学校“补扫”就不会影响到报考及录取。同时,相关异地中考文件已通过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昆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昆明教育信息港)对外公告。有关异地中考的问题,请致电昆明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65311309。

   学校能否利用假期补课?

  针对部分学校利用假期补课的情况,家长和学生可以致电初教处反映,联系电话:63135518。如果因为学校补课而出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可以向昆明市教育局监察室反映,联系方式:63102385。

  

   其他

   办一所民办幼儿园需哪些手续?

  按照《昆明市民办学校促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目前昆明市幼儿园的审批权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请根据拟举办幼儿园的实际地点所在的行政区域,与所在区域的教育部门联系,由他们提供具体程序指导。

   特岗教师是否享有住房补贴?

  按照《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行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在文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与属地教育局联系。

   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合理吗?

  根据《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是绝对不允许的行为。为了加强监督,昆明市教育局要求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同时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岗,面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师德投诉举报邮箱、电话,畅通家长反映情况的渠道,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家长、学生或社会反映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九项行为的教师,各学校要认真查实,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处理意见。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方式:1.纪委举报电话:63102385;2.纪委投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3.师德师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63168582;4.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电话:63149820;5.市教育局局长信箱:[email protected];6.信件投递: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朝云街8号楼南楼5楼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650500。

   提醒

   两步注册后即可咨询

  ●登录昆明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kmedu.net(昆明教育信息港)

  点击进入“政民互动”板块 留下联系电话 完成注册后即可开始提问(记者 罗南 实习生 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