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研究部署城乡清洁工程相关工作

05.11.2014  11:09

昆明市政府近日召开了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城乡清洁工程和清洁乡村行动相关工作,审议通过《昆明市城乡清洁工程·清洁乡村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这项工作涉及的重点区域,其环境整治要在今年底出形象。

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昆明市委、市政府今年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并于2月安排部署了城乡清洁工程。《方案》的制定出台,是为了健全清洁乡村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清洁乡村行动的目标任务。

这次会议上,确定了昆明市城乡清洁工程和清洁乡村行动的实施范围为:除主城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以及其他县区城区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2014年的重点工作是抓好乡镇(街道)驻地行政村(社区)、省市级生态村、美丽乡村示范村、行政村所在地自然村、沿路沿河两侧村庄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确保年底出形象;2015年,要巩固重点区域的整治成果,整治范围向其他村庄延伸,使全市农村的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性转变;2018年,100%的村庄环境要得到整治,实现农村环境的靓丽转身。

方案》提出,城乡清洁工程和清洁乡村行动实施清理整治,其内容包括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整治、庭院整治,以及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绿化美化。每个乡镇要设置1-2个垃圾转运站,购置1-2辆垃圾清运车辆。以村为单位,原则上按照每70-100户设置1个生活垃圾收集点、1座无害化公厕,配置1辆垃圾专用手推车和相应清扫工具,水源保护区、滇池流域内的村镇每50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2015年底,全市70%的行政村要建有生活污水处理收集设施。

同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和清洁乡村管理制度,加强村镇环卫队伍建设。以村为单位,原则上按照每7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乡镇每月组织开展1次清理整治,行政村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清理整治。市级每2个月进行1次专项督促检查,并进行考评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