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昆明市政府七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8.07.2020  13:13

7月28日上午,昆明市人民政府七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在昆明会堂举行。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关于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主题,进行新闻发布。

10:10昆明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姚晓怡

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各位媒体记者来参加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的负责同志作发布。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同志,他们是: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 王蓉同志;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梅俊辉同志;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蒋坚桥同志;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文浩同志。首先,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王蓉同志发布。

10:20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 王蓉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昆明市出台“78条措施”的有关情况。从2018年开始,国务院台办、云南省台办先后发布了“31条措施”、“26条措施”和“75条措施”,在海峡两岸引发热烈反响,条条干货真正惠及台湾同胞,受到两岸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台胞台企的广泛好评。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高度重视惠台政策的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及49家部门多次研究,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今天的发布会,我介绍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

国台办等29个部门于2018年2月28日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31条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5月20日出台《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75条措施”),2019年11月4日,国台办等19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26条措施”)。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推出具体落实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78条措施”的出台,是昆明市进一步服务台商台企、关心台胞生活的又一次有力举措,在云南省十六个州市中为首家,将有利于逐步为在昆台胞提供与昆明居民同等待遇,吸引更多的台商台企在昆明投资兴业,有利于扩大两地在各领域的交流交往,促进昆台两地同胞心灵契合,为推动昆台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的通知》,惠台“31条措施”、“26条措施”、“75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市有关部门、有关行业政策规定。

(二)制定过程。2019年5月5日,接到市委办公室发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同志在省“75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上的批示,要求研究昆明市落实工作。5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19﹞51号)。6月6日,市政府领导也批示,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宝国同志牵头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对照省级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研究昆明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报市台办汇总。市台办结合贯彻落实国台办惠台“31条措施”、“26条措施”、省“75条措施”的要求,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广泛调研,在借鉴了其它城市的经验和做法上开展汇总工作,拟订了“78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一是与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单位会商交换意见;二是前后三轮书面征求市级涉及的49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三是发函到昆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广泛征求台商、台胞意见建议;四是发函到省台办征求上级意见建议;五是借鉴天津、上海、厦门等沿海发达城市以及成都、南宁等西南城市的做法和经验。2019年12月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宝国召集专题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进行最后一轮面商和修改。

2020年3月19日,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社会工委书记杨皕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78条措施”并同意以市台办名义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5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出台“78条措施”;5月18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出台“78条措施”;6月16日,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78条措施”共分为三大类78条,第一大类:昆台经贸交流合作,共38条,第二大类:社会文化交流,共16条,第三大类台湾同胞在我市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共24条。其中,第6、19、21、22、28、38、47、48、49、50条为昆明市自有条款;第3、32、33、34、35、36、37、53、54、59、77、78条为贯彻“26条措施”条款。

(二)主要特点。“78条措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围绕发展大局,凸显城市定位。“78条措施”的发布,恰逢全市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在全市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围绕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昆明市打造 “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三大城市品牌和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建设,体现了昆明市作为省会城市的政治站位和发展高地。

2.广泛征求意见,措施务实可行。“31条措施”、“75条措施”出台以来,昆明市台办深入各县(市)区台办和台资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广大台胞台属台商和基层台办对昆明市贯彻落实惠台政策的意见建议,向全市48家部门三次书面征求意见150多条,征求省台办和昆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意见,并结合“26条措施”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形成“78条措施”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实施。“78条措施”内容涵盖了台胞在昆投资创业、社会生活、学习就业等各个方面,体现了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具有可操作性。

3.放宽准入条件,突出昆明特色。“78条措施”在“深化昆台经贸交流合作”部分,明确“放宽市场准入,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所有行业均向台商投资企业开放”。结合昆明市作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和辐射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经济圈的交汇点等优势条件,鼓励台资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口岸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平参与招投标;鼓励台资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参与政府采购,参与投资昆明高原特色农业;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在昆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台资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台湾同胞投资昆明协调服务机制,建立台商台企维权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服务台资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台资企业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等。

4.回应台胞诉求,彰显服务诚意。“78条措施”针对台胞反映的困难和意见进行吸收采纳,在为台胞提供社会文化生活条件、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参加表彰评选、开展电影拍摄合作、参与体育文化交流、参加职称评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台胞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方面提供同等待遇,例如台胞子女就读学校、鼓励台胞到市属高校任教、凭台胞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享受失业就业服务、申请公租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乘车优惠、购房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等,安定了台胞在昆明市居住生活创业的信心,体现了昆明市为台胞提供全方面、多领域服务的诚意。目前,已有3名台胞被评为省级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500余名常住台胞办理居住证。

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78条措施”发布起,昆明市台办多次组织集体学习各项惠台政策,在涉台工作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专题课程,组织全市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十四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分管对台工作的领导等学习领会政策内容;在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宣传惠台政策。下一步,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台商座谈会、政策宣讲会、走访台企送上门等多种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律师及市级部门负责人对条款进行细化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台湾同胞提高对政策的知晓度。

为深入做好“78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市台办将会同市级48家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研究各项政策内容的具体实施细则,提高政策执行的实效性;同时,将把贯彻落实“78条措施”运用于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中,配合长三角招商分局,梳理长三角片区台协会和重点台企名录,做好台企邀请来昆考察和参加昆明市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活动;和有关银行协商,签订服务台商台企融资贷款服务协议,解决台企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使“78条措施”真正惠及全市台胞。

10:26昆明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姚晓怡:下面,请市发改委副主任梅俊辉同志发布。

10:35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梅俊辉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我就《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中涉及台商投资事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台商投资准入政策

台商在我市投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同等待遇,昆明大幅压缩台商投资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

二、关于鼓励支持台商投资的重点领域

根据我市产业基础及未来发展重点,我市特别鼓励和支持台商投资以下重点领域:第一产业方面,鼓励台资投向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第二产业方面,鼓励台资投向先进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制药产业、新材料和冶金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第三产业方面,鼓励台资投向数字经济产业、文旅和文创产业、健康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等全市“188”重点产业。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昆明市打造国际一流的“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创”等有关产业的建设,助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增强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转型发展的产业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鼓励支持台资通过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等。同时,鼓励台资企业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以加工贸易、跨境贸易等多种形式参与自贸区(昆明片区)以及中越、中老、中缅经济合作区建设,拓展东盟、南亚市场。

三、关于台商投资的扶持政策

一是《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明确了来我市投资的台商可享受财税、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比如对台资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业务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台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申请担保融资等服务。针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促进企业融资工作中给予同等政策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人民币外币跨境结算等业务。台商在昆投资建设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项目,在申报中央、省资金扶持项目或确定市级资金扶持项目时,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项目按“同等优先”原则予以申报和安排。等等。二是同等享受昆明市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今年以来,昆明市出台了《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稳预期、促就业、保增长、降成本”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包括台资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台资企业同等享受我市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政策,可依法享受我市投资、税收、厂房、设备、物流等扶持优惠政策。

同时,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取消、停征、免征、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台商投资企业也同等享受。今天主要就介绍这些。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各位来宾长期以来对昆明市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请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谢谢大家!

10:39昆明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姚晓怡:下面,请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蒋坚桥发言。

10:40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蒋坚桥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各位记者朋友见面,同大家一起分享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工作。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我对《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简称78条措施)中教育体育方面的措施进行简要介绍。

一、保障台湾同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

为增进台湾同胞福祉,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昆明市学习提供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我们对台湾同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执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经批准设立的我市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都可接受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台湾同胞子女与昆明本地居民子女在学生资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子女可根据政策享受我市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此外,对台湾同胞子女进行适当照顾。台湾籍及台湾同胞考生在昆中考,报考普通高中,享受6分的照顾加分;台湾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享受10分的照顾加分。昆明市2020年中考,有10名台湾籍考生获得6分的加分照顾。

二、做好台湾同胞教师资格证申请办理工作

为做好台湾同胞在昆就业服务工作,台湾同胞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

申办具体程序和要求,每年都会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昆明市教育人才网上进行发布。有需求的台湾同胞可以关注以上网站,按照当年发布的公告进行申请。

三、加强昆台教育体育交流合作

为推动两地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我们将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搭建两地师生互派交流的桥梁和平台,积极建立互访交流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中小学与台湾有关学校缔结友好姊妹学校,开展校际交流。通过多种渠道,丰富师生交流的形式和领域,鼓励中小学开展学生研学、游学项目(冬、夏令营),促进两地师生教育文化交流,增进理解,建立友谊。目前,昆明市五华区红旗小学、昆明市五华区春城小学与台湾嘉义县太保市南新小学已经缔结为姊妹学校。

在体育交流方面,我们鼓励在昆台湾同胞、民间团体和协会参与春城体育节、中国昆明石林原野射箭公开赛、昆明地标穿越城市定向越野赛等赛事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台湾企业参与昆明市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十四五”期间,昆明市拟计划新建市级体育中心1个(按一场馆三中心一广场高标准规划,占地500亩),县区公共体育场馆、健身中心9个,体育公园1个,农民体育工程点400个,健身路径500条,健身步道15条,社会足球场200块,有条件的台湾企业可以通过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平竞争参与昆明体育设施建设。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10:45昆明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姚晓怡:下面,请市人社局副局长黄文浩同志发布。

10:47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文浩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昆台经济文化交流人社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文件要求,以及昆明市对台合作的78条措施,结合人社职能职责,坚持分类实施,确保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政策落实落地。

一、台企台胞同等享用就业创业桥梁平台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在昆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台湾青年来昆就业创业。2020年,出台《鼓励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明就业创业实施办法》《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从落户、就业、创业、住房等方面制定政策吸引省外高校毕业生来昆就业创业,对来昆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同等享各类就业创业政策。

一是提供创业融资支持。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昆创办企业的台湾青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在昆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在昆创业的台湾籍大学生和台湾青年创业办的小微企业创业项目,实施“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扶持,给予3-6万元的无偿资金资助和一系列创业培训等创业创新政策支持,目前我市扶持台湾籍在昆创业大学生项目3个。

二是开辟创业场地平台。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建设,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全要素的孵化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和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103个,有2家园区被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47个园区被评为省级创业园区(基地),率先在全省形成了门类齐全、功能配套、服务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全市所有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和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均对来昆创业的台湾青年开放。

三是鼓励参加创业创新大赛。我市每年定期举办“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和“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鼓励在昆创业台湾青年参加,并给予获奖项目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2017年,在第二届“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中,台湾籍创业青年苏云恺的“物理生物性环保快速发酵系统”项目荣获初创组一等奖,获得10万元资金资助和一系列创业创新政策扶持。

四是畅通在昆求职通道。台湾居民可凭借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在新用户登记注册时,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人员无登记注册限制(备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为昆明人才培训中心名下网站,非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二、台企台胞同等享有社会保障同城同待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第41号令),自2020年1月1日起可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台湾居民,由用人单位和本人自愿按照规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台湾居民,可以自愿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昆灵活就业且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居民,自愿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昆居住且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台湾居民,可以自愿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台湾居民,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依法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台企台胞同等享受人才优惠扶持政策

依据《昆明市促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企业引进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的,每个团队给予1000万—2000万元创新研发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对引进国家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每个团队给予500万—1000万元创新研发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对台资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应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经专家评审后,给予入选高层次人才5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经费扶持,入选青年人才专项的团队成员连续3年给予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对研发成果实现产业化后市场前景广阔的重点项目,评审后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产业化资金支持。在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0:59昆明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姚晓怡: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各位领导针对《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希望各位媒体记者能广泛宣传相关措施,为在昆台商台企投资兴业创造有利条件,扩大两地在各领域、各界别、各行业的交流交往,扩大台胞台企的知晓率和理解度,逐步提供与昆明居民同等待遇,使各项条款尽快落实落细,助推昆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取得实效。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