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
09.05.2016 17:3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期,昆明市制定并实施《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的总体要求,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加强成本控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维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逐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实施。自今年5月1日起,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精神病院,五华区人民医院、盘龙区人民医院、官渡区人民医院、西山区人民医院开始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东川区人民医院、东川区中医医院、呈贡区人民医院继续按照原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
发布部门: 委办公室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9.05.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