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教师评高级职称 须在农村任教1年
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公布了《昆明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教师激励制度、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等内容做出了规范。
亮点一
名师与新秀并重
《方案》提出,继续深化“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创新实施春城教学名师和名校长培养工作,在此基础上,组建一批“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基地”,构建省市县三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基地建设机制,每届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不少于30个,名校长培养基地不少于5个;各县区参照名师名校长工作的有关规定,创新开展名师名校长工作。进一步加大班主任工作力度,创新开展名班主任培养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名班主任,组建一批“名班主任工作室”。到2020年,培养名班主任2400名、春城教学名师500名、名校园长100名。
此外,通过举办教书育人竞赛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建立健全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层次的系列化培养、培训、评选制度,搭建优秀教师成长平台,形成市、县和学校三级骨干教师梯队。到2020年,培养“教坛新秀”3500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达到3500名。
亮点二
奖励向农村倾斜
《方案》还计划健全和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职称评审注重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教师倾斜。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
健全和完善教师激励制度。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坚持每两年评选市级“杰出园丁”10名和“优秀园丁”100名;对市政府授予“杰出园丁”荣誉称号的教师,纳入市政府“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每两年评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教师”各100名,并给予奖励。
亮点三
民办教师有保障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必须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培训、职务(职称)评审、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依法聘用教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
10月10日前报名听证会
针对《昆明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昆明市教育局将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拟定于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时举行。凡在昆明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教育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5时前。详细报名信息可登录昆明教育信息港查询。(春城晚报 记者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