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创新监管举措确保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1.10.2014  11:25
 

云南省昆明市创新监管举措确保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米线(卷粉、饵丝、饵块等鲜粮制品,下同)是深受云南省各族群众和昆明市民喜爱的主要鲜粮制品,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但是米线行业多、小、散、弱、乱、差问题比较突出,非法添加、泡水米线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云南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江要求:昆明市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米线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为此,昆明市迅速启动了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局和昆明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昆明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配合,目前专项行动开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基本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昆明市此次专项整治用1年时间分4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1日-8月10日)、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8月11日-9月10日)、全面整治阶段(2014年9月11日-2015年2月10日)、巩固成果阶段(2015年2月11日-2015年7月31日)。

      目前已完成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经过前期的摸底调查,昆明市目前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米线生产厂家5家,米线生产小作坊169家;米线流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摊点)869家,餐饮环节专营、兼营米线单位5839家。

现在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全面整治阶段,按照《昆明市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米线质量的整治力度,检查米线生产经营消费企业10500家次,取缔无证、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米线生产小作坊3家。米线整治行动措施、政策动员做到生产流通消费全覆盖,发放宣传资料、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告知书2万多份。指导米线获证生产厂家、小作坊改造提升,要求改进存在的问题,增加必须的生产设施设备,改进生产工艺、规范生产流程;建立并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大米等主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通过监管部门指导,目前已有28家米线生产小作坊经过改造生产设备和环境取得了备案登记证,合格的米线生产企业在各大媒体和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昆明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其余未获证米线生产小作坊指导和监管力度,对无改造提升空间或拒不改造的,监管部门已从10月15起联合执法进行关、转、并、停。

从10月15起,昆明市实施米线“禁裸令”,全面禁止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的米线进入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标准化农贸市场。从15日至今,“禁裸令”效果良好,95%以上入市米线有完善的标签标识和规范包装,米线流通和消费环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质量合格证明公示制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米线各环节实行全覆盖检查,启动“零点行动”,对未获证米线生产小作坊实行一对一监控,没收销毁66家经多次警告仍拒不执行新规的米线生产经营户无标识、包装米线约15吨,生产原料大米16吨、淀粉6吨,罚款6万元。新规实行以来,昆明市米线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中有降。

二、此次专项行动主要特点

      专项行动规格高:昆明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常务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及市食药监、公安、工信、监察、财政、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等13个职能部门组成的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昆明市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并对专项整治开展的时间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作了具体安排,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专项行动分工清:《昆明市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信、商务、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宣传、财政、环保、市政府目督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13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督查机制,方案要求市政府目督办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因失职渎职而发生的米线质量及相关食品安全事件,方案要求市食安办、市监察局联合进行调查,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专项行动覆盖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米线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对辖区米线基本情况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对米线生产加工情况做到“厂名、厂址、法人、证照、厂房产权人、生产品种、产品成份、产量”8个清楚,做到了不遗漏一家生产加工企业、不遗漏一项重要信息。在米线生产加工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组逐户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和米线小作坊备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目前已责令停产138家。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意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强化网格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全覆盖,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涉及的抽样检验等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安排。

专项行动措施新:实施米线小作坊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规定了米线小作坊基本条件,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备案管理机关,并详细制定了备案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制作了统一的《昆明市米线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备案证》。实施米线“禁裸令”全面禁止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的米线进入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标准化农贸市场。除了用环保塑料袋进行定量小包装外,商家也可以依据市民的消费习惯,将之前盛装米线的不卫生的竹筐换成了卫生环保无害的塑料简易包装,在表面用薄膜覆盖,上面贴标签标注生产厂址、厂名、生产日期、厂家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建立食品安全双向追溯体制,让老百姓一看就知道米线从哪里来,放心购买。此次推广的米线食品用包装材料都经过了检验部门的检测,干净卫生而且不会增加生产成本,不会促成米线价格的上涨。

专项行动声势大: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昆明市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市政府杨皕副市长对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在2014年8月召开的昆明市委工作会议上,昆明市政府李文荣市长再次强调要扎实做好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8月13日,云南省政府高峰副省长昆明市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此外,依托各级媒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昆明市专项行动启动以来,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昆明日报开辟专栏进行跟踪报道,新华社、云南日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等媒体都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重点报道,此次新闻舆论宣传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据不完全统计,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级媒体有关昆明市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道超过200条,广大市民对米线专项行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媒体的大力宣传、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昆明市的米线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三、下一步专项行动重点

      坚决把好米线生产关。对未取得备案资格的138家米线生产小作坊,严格标准和审查,合格一家发证一家;对已经获证的企业和备案的作坊,继续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米线标签标识及包装,确保生产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无米线小作坊备案生产加工米线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措施。以标准化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米线专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单位,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无标签标识、无预包装米线、不落实索证索票、质量合格证明公示、记录台账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米线产品质量检验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

全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昆明市米线生产管理规范、昆明市米线质量地方标准等地方性食品安全法规;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及米线质量安全公示等工作机制。

      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扶持建立昆明市米线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米线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扶持一批管理规范、产品优质的米线生产流通消费企业,鼓励米线行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资源整合和规模化。

 

来源: 昆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