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租房申请及审核均不收费 市民勿轻信传言

20.05.2016  15:40

2016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于本周一启动户型确认工作,截至昨日17时,已有3300户申请人进行了确认。但在此次申请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昨日发出声明,郑重提醒广大申请人,户型确认的先后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勿轻信谣言。此外,在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均不存在任何收费行为,如申请人没有通过正式申请程序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并在办理过程中交纳诸如入会费、公租房代办费、信息费等,请申请人立即前往缴费处进行退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306套。包括福泽雅苑、幸福邻里、怡香天苑、云峰家园、盛惠园、颐惠园、普惠园七个项目,其中怡香天苑为首次参与分配的全新项目,于5月16日至20日开展房源户型确认。

但在户型确认期间,出现“户型确认表上有编号,这就是公租房选房顺序号”的谣言,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的申请人很早便赶到确认现场,并出现因申请人插队等现象引发的争执,严重影响户型确认现场的正常工作秩序。

为此,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申请人:一是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工作,是申请家庭在摇号分配前对意向房源及户型选择的确认工作程序,户型确认的先后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二是开放项目户型确认期间,申请人仅需在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地点即可完成办理;三是待项目户型确认结束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按照该批次确认结果,由电脑摇号程序随机生成选房顺序号。各项目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按照生成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房。

此外,为保证公租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再次郑重声明:一是在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均不存在任何收费行为;二是市民申请公租房应前往政府部门对外公布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申请,不要轻信那些可以通过非正规途径办理的传言;三是如申请人没有通过正式申请程序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并在办理过程中缴纳诸如入会费、公租房代办费、信息费等,请申请人立即前往缴费处进行退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收费方不予退费,请申请人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收费方责任。如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隐瞒事实,以欺骗方式申请公租房的,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已取得保障资格尚未配租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取消保障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已取得保障资格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逾期不退回的,由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运营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