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开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意见

27.09.2020  09:10

近日,昆明市正式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昨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通告,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今年10月10日前,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被称为老龄化社会中除了传统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外不可或缺的“第六险”。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参保对象及保障范围划定上,拟先将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待筹资和保障能力具备时,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在筹资方式上,《征求意见稿》明确,制度启动之初,拟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划拨,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的启动资金。同时,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接受社会捐助。

在评估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昆明市将成立长期护理保险专家鉴定评估委员会,负责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鉴定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评估标准制定、鉴定评估争议复核裁决等工作,失能人员鉴定评估工作委托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通过“政民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email protected];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26室,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综合处,并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昆明日报 记者廖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