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9.01.2015  10:33

——2015年1月21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远翔

各位代表:

    我受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昆明人大工作继往开来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眼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科学统筹全年工作,顺利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昆明改革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注重发挥立法在改革建设发展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突出昆明地方特色,积极促进立法工作同推动改革、加快发展的深度融合,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全年,共制定、修订4件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25件法规项目立法调研,对《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价”。

     (一)坚持立改并举,努力适应发展需要。 常委会坚持法规修订与法规制定并重,突出经济转型升级、民生事业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努力把发展亟需、于法有据,现实中有成熟规章、实践中需要规范调整的事项优先列入立法项目,推动立法工作更加贴近昆明实际。为有效应对实体化行政托管后,经开区、高新区发展功能定位和管理形式内容的调整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责,修订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形成了支撑开发区长远发展的制度保障;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需要,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城市品牌,修订了《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现了地方性法规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统一;为着力突破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瓶颈制约,统筹解决政策扶持不配套、保障制度不健全、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制定了《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推动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些条例的制定修订,体现了昆明地方立法“少而精、重实效、要管用”的特色,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注重质量为上,广泛开展立法调研。 常委会把加强立法调研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起草单位、专(工)委、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从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确定、草案起草、审议修改等立法环节入手,科学考量立法项目是否可行、立法条件是否完备、法规草案是否成熟,把牢论证、审议关口,实现立法调研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确保进入年度计划的立法项目科学、合理,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适用。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年度立法项目,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努力提高立法透明度,对《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调研论证,对《昆明市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条例》、《昆明市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前期调研,提前分析研究法规起草中的主要问题和重点难点,有针对性比对、筛选、甄别法规草案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条款,着力突出条文内容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力求法规更加贴近昆明实际,更加适应发展需要。

     (三)突出立法主导,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强化对法规制定修订的把控力度,努力使法规符合党委要求、反映人民意愿、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实践运用中更好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法规立项主动,围绕立法价值取向和功能发挥,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立法理念,立足昆明实际,科学优选立法项目,深入开展项目论证,精心组织项目统筹,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作为,从源头上确保立法工作科学有序;把握立法过程主导,加强与立法各有关方面的协调联系,对涉及改革全局、有较大争议的立法项目,敢于在矛盾焦点上坚持原则,善于从全市高度化解意见分歧,确保法规体系内部科学统一,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最大限度实现法规公平公正;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严格落实法规制定修订程序要求,把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同制定修订法规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法规草案审议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及时通报立法和法规实施情况,充分听取、吸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促进立法主张与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年初,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从社会各方征集的法规项目意见中比对优选出14个进入立法计划,占年度立法任务的48%;全年,共邀请代表879人次参与立法工作,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修改《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2件议案,拟列入2015年立法项目。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