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会和主任会

26.09.2018  09:55

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相继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马凤伦、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了《关于对<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进行修订的请示》《昆明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的准备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察院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和《市人民政府2017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健康之城”的议案>的实施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报告》《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拟新增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听取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及《昆明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将上述两项议题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办公厅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时间建议,研究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对市级相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集体约见约谈的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同意组织对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见约谈。会议研究了《关于昆明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并原则同意两个《意见》,人事代表工委将按会议讨论的情况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会议还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