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对全市“七小”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02.06.2015  10:07

     小餐饮店距厕所至少25米

    小餐饮店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小熟食店的进货记录及资料要至少保存2年,加工后超过2个小时的熟食必须在低于10℃或高于60℃环境下存放……昨日,昆明市食药监局下发《昆明市小餐饮店创卫标准》、《昆明市小副食店创卫标准》及《昆明市小熟食店创卫标准》。从现在起,将对全市“七小”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小餐饮店:厨房面积不少于8平米

    《昆明市小餐饮店创卫标准》中明确,小餐饮店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明,亮证经营,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健全并粘贴上墙。

    采购米、面、油、饮料、酒水、生鲜肉及原料应向供货商索取资质证明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发票,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过期食品及未经检疫的禽、肉类及制品。操作间要封闭,厨房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生熟食品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厨房内热加工与洗菜、餐具清洗消毒分隔分区。生产经营场所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小副食店:所进销食品要求可追溯

    小副食店经营者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要有合法经营场地的租赁或产权证明,要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者要将供货商开具的销货凭证统一按月或季度进行粘贴装订,并做到货票相符,对所进销的食品保证能够追溯到批发商或供货商。在日常检查管理中,经营者要定期对上柜上架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销售商品包装完好,不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和假劣食品。

     小熟食店:进货记录至少保存2年

    除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外,《昆明市农贸市场小熟食店创卫标准》中指出,销售熟肉场所要安装降温设施和紫外线消毒灯,室内温度不超过25℃,要有切肉工具的消毒设施。经营者对所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记录,采购米、面、油等必须向供货商索取相应的《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于采购的生鲜畜禽肉要向经营者索取《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其他食品及食品原料索取相关购货票据凭证。进货记录及资料要至少保存2年。(云南信息报 李婧)

编辑:合宇聪责任编辑:合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