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
16日至20日,环保部西南环境督查中心同云南省环保厅,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记者20日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意见反馈会上获悉,督查表明,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并严格考核问责。
督查组指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总体较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初步源解析表明,昆明市主城区颗粒物中城市扬尘占比高达55%。在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十条”方面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要达到“2017年较2012年PM10浓度下降10%”的目标需进一步努力。副市长王道兴说,此次为期一周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既是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使我们认识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一次全方位的督促。
王道兴指出,在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下大力度予以根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把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列出台账,一项一项制定整改措施,一条一条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理顺职责,理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重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的责任单位,落实地方政府空气质量负责制,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找准主要大气污染源,对大气污染实施精确打击;要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对恶意排污行为严惩不贷,对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违规排放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罚,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追究相关方面的刑事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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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气污染全民防控体系
由于昆明市主城区颗粒物中城市扬尘占比高达55%,因此加强扬尘控制、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十分重要。
督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加快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细则,细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及部门责任,并积极构建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机制,继续在政府网站及主流媒体上动态公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城市空气质量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快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监督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全面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来,鼓励公民使用节能、节水设备,推行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并通过阶梯电价、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等措施,促进公众主动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努力构建大气污染全民防控体系。(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