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全出事 一把手1年内不得提拔

02.12.2014  11:00

昆明市政府12月1日对外发布了《昆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规定从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工作制度、工作职责、考核和附则等方面规定了党政负责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规定明确,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其主要负责人1年内不得提拔,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据昆明市政府通报,今年1至10月,昆明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769起,死亡327人,受伤1596人,直接经济损失4955.12万元。昆明市各级单位在安全生产上还存在落实责任制有差距、重点地区安全问题突出、城市地下管网隐患较多等问题。

党委政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上,县级以上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每半年至少发布或通报1次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将安全生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考核监督。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将亿元GDP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列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较大事故控制起数、重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作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指标。

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考核制度上,规定明确,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其主要负责人1年内不得提拔。

今年1-10月昆明市发生 伤亡事故2769起 死亡327人

其中

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0起,死亡39人,受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2665万元;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56起,死亡273人,受伤1571人;

发生火灾事故1383起,死亡15人,受伤2人;

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22人;

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