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园林绿化204种植物可选 13种植物禁用

09.08.2016  15:11

  《昆明城市园林植物推荐名录(2016年修订)》已正式印发实施。《名录》共推荐204种适宜昆明地区栽植的园林绿化植物,并列出了天竺桂、鸡冠刺桐、小叶榕等禁止使用的13种植物。2014年下发的《昆明市园林植物推荐名录(2014年)》同时废止。

  13种禁用植物一半为榕树类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昆明城市园林植物重点推荐名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为降低昆明在霜雪、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下绿化植物的损失,准确、全面、详细地向园林绿化生产和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在《昆明市园林植物推荐名录(2014年)》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完成了《昆明城市园林植物推荐名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名录》)。

  此次修编共推荐204种适宜昆明地区栽植的园林绿化植物,进一步丰富了植物品种的选择,并列出了禁止使用的13种植物。其中,204种适宜昆明地区栽植的园林绿化植物包括常绿行道树11种,落叶行道树19种,园景树98种(含常绿、落叶行道树30种),灌木54种,草本30种,藤本12种,竹类10种。

  《名录》与此前听证会时选用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推荐植物由178种增至204种上榜,增加了26种。而《名录》中首次明确列出《昆明市园林绿化禁止使用的植物名录》由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21种植物“黑名单”,缩减为13种,分别为常绿重阳木、黄槐决明、天竺桂、鸡冠刺桐、刺桐、非洲茉莉、高山榕、垂叶榕、金钱榕、印度橡胶榕、小叶榕、黄金榕、鹅掌柴等,其中有一半为榕树类植物。而玛格丽特、吊兰等此前列入黑名单的植物得以“松绑”。

  2000平米以上绿化方案须审批

  《通知》指出,对于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各审批部门须严格对照《名录》,挑选推荐使用的植物进行配置,对《名录》禁止使用的植物不予使用,杜绝再次出现低温天气下植物大面积死亡的现象发生。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图章”审批机制,打造“一路一景”的城市绿化景观,统筹全市块状绿地和带状绿地,对于规划红线宽度30米以上(含30米)的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绿化方案;临红线宽度30米以上(含30米)城市道路旁且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等3种情况的绿化方案,须由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市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通知》 明确,对其余非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以在参考《名录》选择植物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小环境情况,多选择适宜昆明种植的植物进行搭配,以体现云南“植物王国”美誉,充分展现昆明城市园林特色。(都市时报 记者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