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四旅行社三导游提供“负团费”产品“吃罚单”
从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由于存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以及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违规行为,昆明四家旅行社和三名导游被处罚。
旅游企业方面,昆明朗威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旅游服务,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昆明自游自在旅行社有限公司降低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同时,昆明众益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垫付费用,违反《旅游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云南天合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旅游活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违反《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导游方面,3名导游存在违规行为。其中,导游曹云艳因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导游王红军、郭红波因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别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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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搬迁 3家旅游饭店自行弃“星”
日前,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公告,在2015年度昆明地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复核中,有四家旅游饭店被取消星级。
被摘“星”的这四家旅游饭店分别是,因拆迁放弃星级的三星级东煌酒店,被注销的三星级云南齐宝酒店,因酒店搬迁而放弃星级的二星级昆明茶花宾馆,以及自行放弃星级的一星级昆明铁路大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在昆明地区55家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旅游星级饭店中,共有47家通过2015年年度复核或评定性复核。其中,三星级34家,包括春城花园酒店、春城花园天鸿酒店、金鹰大酒店、昆明莲花宾馆、昆明金茂酒店、电网公司白云培训中心、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酒店等;二星级13家,包括华城饭店、海狮酒店、船舶酒店等。
同时,因酒店停业装修,三星级的昆明大观酒店、二星级的嘉禾大酒店两家旅游饭店暂缓复核;因设施设备不达标或管理不善等原因,三星级的云南锦泰大酒店、寻甸红色庄园酒店两家旅游饭店将进行限期整改。
记者 李思凡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