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换市”升级昆明商贸服务业 攻坚克难稳增长系列报道之四
“互联网+”思维、行动在昆明不断推进演绎后,正呈现出一幅波澜壮阔的商业画卷:1—5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16.8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进出口52.8亿美元,同比增长1.3%;利用外资大幅增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和稳增长较为严峻的形势下,这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推进“电商换市”力促转型升级
作为全市商贸服务业职能部门,市商务局内促流通、外抓出口,多措并举,增强消费出口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确保全市商贸服务业平稳增长。据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商务局按“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指导”的要求,结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引导和帮助商贸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完善经营策略、开发大众化产品,促进大众化消费。例如,集中对限上企业进行调研指导,适时梳理全市1116家限额以上企业数据上报情况,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上升。
同时,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相关政策,帮助商贸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类政策,在新常态下谋求更宽、更广的发展空间,进而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统计显示,1—5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6.8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444.3亿元。根据当前宏观经济的基本走势和昆明自身的支撑条件,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增长7.2%左右,距离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市商务局分析认为,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原因,一是支柱行业销售大幅下滑。近五年来的数据表明,石油类和汽车类两个行业零售额占全市零售总量的50%左右,但今年出现了大幅下滑,拖住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后腿,其次是网络购物冲击实体销售。
与其他同类城市相比,昆明的电商平台企业发展十分滞后,其网络购物主要依托外省、市的电商平台进行,产生大量的“异地消费”,“网络销售逆差”快速增大,使昆明城乡居民的现金消费大量外流,大量削减了昆明人的“在地消费”,从而影响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据初步统计,去年昆明网络消费大约280亿元。其中:买入220亿元、卖出60亿元,“网络销售逆差”达160亿元。未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增长,将对昆明“所在地消费”的冲击持续加大。
变化之下,市商务局一边听取重点商贸企业和县区意见、建议,适时把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运行的总体情况,一边动员实体企业开展网络销售。目前,昆明正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和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训等项目建设。同时,以现有实体店为依托,从线下走到线上,大力开展B2B、B2C等销售,满足不同客户的购物需求,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提高销售业绩,实现“电商换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