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和合医学检验所设置审批前公示
27.02.2015 10:34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昆明和合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举办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 昆明和合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昆明和合医学检验所
类别: 医学检验所
地址: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16-1号地块电子信息产业创业中心4幢3层
诊疗科目: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5年2月27日-3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监督电话:原省卫生厅医政处0871- 67195257
原省卫生厅监察室 0871-67195239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发布部门: 医政处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7.02.2015 10:3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