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协调劳动关系新办法年底出台
13.08.2015 11:50
本文来源: 政府
昨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昆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办法》听证会,这是继2012年、2014年听证会之后,经调研征求意见修改之后的再听证,19位来自企业的负责人、工会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参加了听证会。新办法预计今年年底出台。
《办法》明确,劳动关系三方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协商以三方联席会议形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三方协商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三方协商联席会议成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派出相同数目、相对固定的机构负责人组成。企业代表组织由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联共同出任。
三方协商会议实行执行主席制。执行主席由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担任。三方协商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三方四家轮流承办。会议召开前,承办方应向其他几家征询议题。
大部分的代表认为,办法给了职工们有利支持,而且对于解决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分配问题提供了一个比较有效的渠道。
另外有代表建议企业的工资分配、休假、保险福利等等方面不是很完善,在这些方面应该有更详细的办法。(记者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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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01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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