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措施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昆明日报
12月27日,市政府官网发布《昆明市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政策解读,旨在进一步优化基金业发展环境,吸引优质基金企业落户昆明,促进基金业在昆明市规模化、聚集化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基金聚集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基金聚集发展。在落户奖补方面,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昆明市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按其实缴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在0.5亿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对存续期超过1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管理规模达10亿元以上且符合昆明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以申报的上一年底计算)的0.3%。,一次性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
在空间保障上,《若干政策》提出,对符合昆明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基金机构,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租赁实际缴纳金额的5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补助金额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承诺5年内不对外出售的,按照购置实际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经营方面,对存续期超过1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符合昆明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基金管理机构,按其上一年度市、县两级地方经营贡献的新增部分,给予50%的奖补,连续奖补5年。
鼓励私募基金扩大投资
《若干措施》明确,鼓励私募基金扩大投资。具体来看,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与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专项子基金,聚焦昆明市重点产业发展。对返投比例达到1.5倍、2倍以上专项子基金,将让利产业投资基金出资所得收益扣除资金成本后的50%、80%。
同时,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昆明、投早投小投科技。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昆明市特定企业、项目,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投资每满1亿元奖补100万元,奖补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对投资昆明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一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实际投资金额的1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投资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基金管理机构创投类项目投资奖补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此外,支持私募基金招商引资。对引进符合昆明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落地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其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补。
根据《若干措施》,昆明市将从丰富投资退出方式、拓宽市场化募资渠道、优化政府服务模式、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几个方面着手,优化基金配套服务。具体来看,将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家族办公室类业务,鼓励引导家族财富投向昆明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政府层面,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投资环境,引导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聚集发展,在集聚区开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银行、协会等相关功能和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为入驻基金提供从注册、开户、备案到投资、变更、退出,以及政策咨询、申报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 (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