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起昆明公积金商贷组合买房首付20%
昨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17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已有一套住房且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款比例也由40%下调为30%。
该政策在2月2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已有提及,随该政策的执行,昆明房公积金新政落地。
该项新政,是昆明住房公积金首次就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买房做出的重大调整,至此组合贷款买房首付比例与单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相同。据了解,自去年4月27日起,昆明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已降至20%;购买改善性住房,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3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一直以来,公积金贷款加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在购房者贷款买房方式选择中占较大比重,尤其是在购买总价较高的房屋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全额购买房屋时,组合贷款成为购房者最实惠的选择。此番新政调整后,无疑将再次降低职工公积金贷款门槛。
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主城区业务办理中心,记者遇到了前来咨询的购房者张辉。显然,此项新政令他十分兴奋,张辉告诉记者,自己决定购买北部新城昆明湖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总价在90万左右,但自己是单职工,公积金总贷款额度只有35万元,而此前组合贷款首付30%的门槛成为他购房阻力,此番新政的实施无疑给予他了巨大的购房支持,让他享受到了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最大实惠。
该项新政还让改善性购房者陈春梅带激动不已。此前因为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能还清,想用公积金贷款再买套大房子的心愿,因为40%的首付比例迟迟未能实现。“这下好了,首付款降低10%,总价100万的房子首付一下从40万降低成30万。”陈春梅说,“我们家终于能再买套新房了。新政给像我家这样的改善性购房者带来了福音” 。(昆明日报 记者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