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开征求出租车管理意见 市民可通过邮件反映建议

20.07.2015  20:23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莹 20日,记者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单位或个人对文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的修改建议,均可以在8月3日前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据了解,《条例(修订)》是列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一类项目,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起草,目前已完成了调研、行业内征求意见、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等程序。

    为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使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符合行业发展实际和社会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凡单位或个人如对文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的修改意见、建议,或者认为需要增补、删除相关内容,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邮或者当面陈述的方式向市交运局反映。

    来信请寄: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36室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收

    联系人:詹璐菡

    电话(传真):64151908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链接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http://www.km.gov.cn/gsgg/766453.shtml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