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全面拆除临违建筑 一律“零补偿”

22.07.2015  09:51

美编范敏/制图

    昨日,记者从全市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全市将对纳入三年内拆除任务的违法建筑以及新增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确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拆除工作。

     整治重点为9县区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根据《方案》,主城5区、晋宁县和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将全面、深入、迅速、持续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对纳入2013年至2015年三年内拆除任务的违法建筑,以及自2013年4月以来新增的违法建筑,必须确保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拆除工作;对新增的违法建筑,必须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反弹和蔓延。

    《方案》明确了整治对象,包括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住宅小区、别墅区楼顶搭建、私搭乱建行为,侵占地下空间行为,违法用地、违法租地建盖加工作坊、厂房、仓库、物流中心等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要求的行为等。

     拆除违建一律“零补偿

    《方案》对农房违法建设整治、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提出了整治意见。对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的建、构筑物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也就是说,城中村集中违法加盖的整治拆除得不到任何补偿。此外,对未经审批的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杜绝增量。

     满足群众正当建房需求

    与此同时,也要满足群众正当建房需求。对主城5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的水淹房、火烧房和危房将按照《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住宅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修缮的,应当按照“原基础、原面积、原层数”进行修缮,并符合“5年内村庄无整体改造”的要求,由市规划局牵头制定出台“三类房”修缮建设审批流程,满足群众正当建房需求。

    对于无房户,则鼓励和引导其购买商品房,或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按实际需求,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中心提出租住申请,经公房管理中心审核后,与市公租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市公租房公司提供存量公租房。记者杜托报道

     6项措施推进整治

    违建行为逾期不改停水停电

    对辖区内的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自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建设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确保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违建单位纳入诚信不良记录

    对附有违法建、构筑物的房屋,在违法建、构筑物未整改前,不予办理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对从事违法建设的施工、设计、建设等单位,一律实行严厉处罚,由住建部门纳入诚信不良记录并公示,在招标资格预审中扣分。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职责的,住建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擅改土地用途移交相关部门

    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整治情况。对属于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林地、未利用地或者由农用地、未利用地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违法用地行为,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国土、林业等部门进行处理。

     拒不改正的暂停规划验收等

    规划部门将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和建筑工程批后管理工作,建立规划许可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登记制度,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城管执法部门。对拒不改正、拒不停止违法建设及未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设单位,暂停受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事项。

     违法用地行为

    不得以罚代处

    建立巡查制度,负责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有附着建、构筑物的,立案后同时告知辖区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查处,需要拆除的,由辖区政府牵头组织城管、国土执法等部门强制拆除。

    对违法用地、违法租地建盖厂房、作坊、仓库等违法行为,各辖区国土部门要落实用地监管措施,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能以罚代处。

     存在火灾隐患

    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部门负责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追究,以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公安消防部门对违法建筑存在火灾隐患、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强制执行等措施,坚决予以查处。(昆明日报 记者杜拓托)

     随评

    顽症就该 下重药

    违法加层现象一直是城乡建设管理中一道不和谐的音符,也是一个解不开的“”,农房违法加层现象往往更为突出。有的地方,突击整治时清爽一段时间,但过不了多久,往往又土基着水返本还原。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何违法加层像韭菜割了一茬又生一茬?原因不外乎日常监管不到位或管理力度不够大。

    纵观各地,违法加层的确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也是很多城乡的通病,治理颇为艰难,但顽症需下重药。昨日,昆明召开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年内全面拆除临违建筑,凸显了市委、市政府严肃重视这一顽疾,也表明抓好城乡建设管理的决心和信心。城乡面貌往往体现一个地方的设计建造管理水平,也显示出一个地区居民的文明水准和生存的整体质量。近年来,昆明的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昆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伴随一些问题,比如违法加层、大拆大建等。深刻反思昆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变多年形成的积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着力破解的一道整体性的民生问题。

    因此,相关部门应强化职责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按方案行事。应站在营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环境的高度,切实当成一件长期要做好的工作来对待,拿出刚性举措、动真碰硬,方能见到成效。向违法加层“开刀”最忌搞一阵风。要向违法加层住户讲清政策,做通工作;还要依法依规行事,抓典型。对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住户的加层必须强制拆除——违法加层既然是违法,依法办事就没有错!从长远来看,工夫应放在日常监管上。监管缺失,必然导致违法加层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门学问,更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应把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解决处于萌芽状态中的问题。做好城乡建设管理这篇大文章需要以问题为导向,树立问题意识,这是解决问题的起点。如何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擦亮“春城”品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是基本遵循。一句话,营造宜人宜居的城乡环境,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责任,也是为了满足群众的生存发展期待。(作者小丁)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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