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入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08.03.2017  09:39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蔡晓玲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公布第一批(第二次)19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昆明市位列其中,成为继丽江市之后我省第二个入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的城市。

    2016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6月第一批(第一次)26个试点城市名单对外公布,丽江市入选。第一批(第二次)试点城市共19个,试点时间为期2年。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统筹予以资金支持。

    入选的城市需要符合的基本条件有:参与试点的文化企业、商户的比例达到60%以上;文化消费场所和设施数量排在全省(区、市)前三位,每千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面积达到全省(区、市)的先进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文化娱乐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均排在全省(区、市)前列等。

    为切实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丽江市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让利、居民消费”原则,开展迎新春文化消费、百万礼包文化惠民消费、文化企业消费惠民、“书香丽江·阅读之城”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成效显著。昆明市也将展开一系列促进文化消费的活动。

编辑:黄頔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