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入列“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发文,将昆明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这也是云南省首批被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2个城市之一。昆明市将通过2-3年时间,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检验监测平台、信用管理平台、追溯管理平台等“四大支撑平台”。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四个最严”,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行动。昆明市将通过2-3年的扎实工作,将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全程追溯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群众认知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针对现阶段情况,“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标准体系、全程监管体系、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人才制度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十大体系”。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有效破解重点和难点,全市着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程、食品“三小”规范整治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食品快速检验网络建设工程、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程、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工程、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工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十大工程”,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检验监测平台、信用管理平台、追溯管理平台等“四大支撑平台”。通过全域共创、全民共建,推动昆明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记者 徐婕(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