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今年起不再新建公租房

20.06.2016  23:57

在完成实物保障基础上逐步转化为货币化保障

日前,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起,昆明市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在完成实物保障基础上,逐步转为货币化保障。

意见》对公租房申请方式、诚信体系建设和申请准入条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引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运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网络在线申请,提高分配频次和效率。同时,构建诚信体系,全面实行申请人承诺书制度,强化申请人信息申报义务履行,在必要时引入公证机制,申请人要对其提供的住房、收入、财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并定期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变动情况。

按照《意见》,昆明市将把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人群、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人群。在原有基础上,将城市D级危房居民,学校教师,卫生计生系统和公交、环卫等公益岗位的职工,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各类受灾人群,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引进人才等纳入保障范围,各责任主体或者群团组织可代表符合条件人群统一申请公租房。

昆明市将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等向公租房小区延伸。各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将细化责任,完善公租房小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化解入住群体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切实提高小区服务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