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发布“快处快赔”定责动画 今后不用再扯皮了

29.09.2015  20:29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路上行车一起小擦碰,可能就会堵死一条道路,影响到其他人上下班、赶火车,甚至急救病人……这是市区里常见的景象。9月29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定责动画”,动画详细列出28类常见且一方当事人应该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形态(没人员伤亡),事故当事人可对照动画划定双方责任。

    自2007年昆明交警开展快处快赔工作以来,平均每年有90%以上的事故适用于快处快赔进行处理,这些事故发生后,有些驾驶员不是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而是将事故车停在道路上,为事故责任扯皮,更有甚者即使交警来了,也不愿撤离现场。昆明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张警官介绍,近三年发生在昆明主城区的交通事故9成都适用“快处快赔”,但仅有不足5成的事故当事人走了“快处快赔”程序。 按规定,机动车损失原则上在5000元以下、不涉及人身伤害的事故,当事双方可采用快处快赔程序来“私了”。事实上,为方便事故双方,在目前的实际执行中,凡发生在城区道路上,不论机动车损失数额是多少,只要不涉及人身伤害,符合相关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快速处理。而且,交警部门已经联合了昆明保险行业协会,细化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规定。

    那么选择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是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查看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查看事故车辆双方是否均是山西省的机动车,双方车辆不经施救能否安全行驶。需要提醒的是,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基本条件是—双方均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货物和道路设施等车外财产损失。

    其次当事人需要对事故现场和车辆碰撞部位进行拍照,互留联系电话,并通过拍照或文字形式记录事故各方驾驶证、行驶证、所属保险公司等信息,共同约定24小时内前往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取证将无法准确认定事故事实和责任,因此必须取证,同时在去往快处快赔中心处理以前,不得对碰撞部位进行维修。有车主担心,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去快处快赔中心处理怎么办?交管部门表示,如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将由民警通过电话告知其不配合处理事故应承担的后果,当事人仍不到快处快赔中心或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处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不仅会进入 “逃逸事故协查栏”和公路卡口系统进行全省协查,而且肇事车辆的档案将被系统锁定,无法进行过户、审验等业务。

    据了解,事故当事人在快处快赔中心对事故车辆定损完毕后,可以自主选择事故车辆修理企业,不会出现强制当事人在指定地点修车的情况。对快处快赔中心工作不满意的,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2或者96122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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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