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街道办会计贪污集体资金670余万 花六分之一整容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虽然职务仅仅是街道办事处会计员,但段红云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两个村委会集体资金670余万元,其中近110万元还被这名中年女会计用于整容。最终其因涉嫌贪污罪被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去年,昆明市纪委通报了7起基层腐败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到基层的拆迁、征地、低保、养老等领域,“小官巨贪”问题再次让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该案就是被通报的7起案件之一。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30日至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段红云利用担任石林县鹿埠街道办事处会计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票据的手段,先后32次从鹿埠街道办事处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在石林县农村信用社大兴分社的银行账户中,骗取鹿阜街道办事处小河村委会、堡子村委会及下辖的大坡场等7个村小组的集体资金共计6792767.1元。并以段红云犯贪污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实施及罪名,段红云表示属实。“2013年11月,因为家庭变故,自暴自弃,加上我着实需要弄点钱花,便第一次伪造提款单据,从银行拿到村小组集体资金3万余元。”段红云供述,这笔资金被取出的事情并没有被发现后,她也开始逐渐胆大起来,并开始用同样的方法骗取资金,用于购买、装修房屋。
公诉机关提供证据显示,段红云骗取得的集体资金大部分已被其用于民间借贷和个人消费开支。其中,110余万元被用于整容,160余万元被用于购买服装,200多万元被用于消费包包、珠宝、手表等,近百万元被用于购买、装修房屋。
“2015年8月段红云被开除公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段红云在初次询问中,并不承认自己骗取了集体资金,而是经过几次谈话后才承认,因此段红云的行为并不构成自首。”公诉人认为,段红云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应该依法判处。
段红云的辩护人则认为,段红云积极配合审查,有罪供述才让本案得以快速侦破,因此应当认定有自首情节。案发后,段红云积极退还了25.5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部分经济损失,说明其有悔罪表现,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