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这些纳税人也能自开增值税专票了

29.07.2016  16:42

  “营改增后,员工出差回来说有些酒店和旅社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笔成本我们就不能抵扣税款。”一物流公司负责人张清说。

  事实上,不是这些酒店和旅社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根据规定,需到国税办税大厅去代开,因此不能及时提供给消费者。

  张清的困扰下个月开始会减轻不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8月1日起,将在全国91个城市住宿业,试点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91个试点城市中,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者发生其他应税行为,可自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专用发票,不用再跑国税办税大厅了,单份专用发票可开具的最高金额为9999.99元(不含税)。

  昆明是试点城市之一。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国税局了解到,预计全市涉及的试点纳税人有142户。需要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8月1日开始,国税局升级开票系统、重新核定票种后,按程序领用发票即可开具。自开和代开同样按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纳税人的税负不变。

  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所在单位税务登记证号、企业名称、电话号码、企业账号、开户银行信息。根据国税总局已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只需提供信息即可,不需提供相应凭证。市国税局建议企业,可将相关信息制作成小卡片,方便员工索要发票。

    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报道

   【新闻助读】

  为什么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全行业营改增后,增值税链条打通,能否充分抵扣是影响企业税负的重要因素。只能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作为抵扣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办公用品/电子耗材

  车辆租赁

  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

  邮电费

  水费/电费

  会议费/培训费

  差旅住宿费

  这些情形不能抵扣。

  集体福利费

  个人消费、餐费

  差旅费(除住宿)

  免税项目支出

  供应商无法取得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