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国考作弊入刑
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二审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
入刑最高判7年
在2016年启动的国考中,“国考作弊入刑”成为最大亮点。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负责人表示,根据修改后的刑法,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列入刑事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评论说,“国考入刑”是一剂正风良药。一位高校老师表示:“考风好转是一定的,但想杜绝很难。”他认为,除了刑罚之外,应该尽快把考试作弊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像银行的信用体系一样,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作弊,将成为他个人的诚信污点。”他说,这样会更进一步推动考场诚信体系的建立。
执业资格类考试是作弊重灾区
日前,滇池学院一位监考老师发朋友圈“看见你作弊制止是我的责任,请您尊重。”事起于该老师在一场成人类职业资格证考试中监考,制止了一位中年人的作弊行为而引发争吵。不少监考过此类考试的监考老师纷纷表示,这类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简直是作弊重灾区。
“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考生的年级甚至比我还大,有些时候看见他们作弊了,反倒是他理直气壮地瞪你。因为之前对于此类考试作弊的处罚较轻,最多就是对太过分的人,驱逐出考场而已。我们老师最怕监考这类考试。”昆明某高校老师说。
据了解,专业技术类考试执行的是人社部12号令,本身规定就“松”。比如,使用电子设备作弊或替考,两年禁考。而之前,公务员考试执行的是人社部4号令,一旦作弊,考生禁考5年,替考人员终身禁考。相比之下,对于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来说,两年之后再考的杀伤力远不及侥幸过关的吸引力大。而此前,除了人社部的规定外,组织作弊的行为,也无法可依。只有情节严重的组织作弊事件,会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入刑。这也为非法组织作弊提供了很大的利润空间。
大学生替考没开除那么简单了
以前,《刑法》规定了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他主体,包括学生并未涉及。对替考、作弊等行为,以前大学一般会按校规处理。如云南某大学规定,本科生凡是作弊者,一律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考研作弊者,十年内不得再报考该大学。
从2015年11月1日起,大学生们要小心了:学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 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理,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
一位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大学生出现替考、作弊或者轻微盗窃等行为, 学校一般会自己处理,“还是会考虑到年轻人的前途,而警方也会从轻处理。但今年起肯定要严格执行新规,年末各高校的期末考场、四六级考场等都将更加严格、规范起来。”这位负责人说。
昆明日报 记者杨定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