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13.09.2017 11:03
本文来源: 政府
为增强市民防空意识,做好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分三类: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
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活动不影响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确保试鸣防空警报期间正常的社会秩序。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本文来源: 政府
13.09.2017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