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首日:“昆虫”二环“晒车” 高速上“塞车”

11.06.2016  02:27

昨早的东二环被堵得水泄不通 网络截图

昆明北收费站 供图

车辆从东二环堵到南二环 网络截图

游客翻越栏杆 供图

交警提醒:从嵩明、玉溪方向回昆车辆,可借用其它车流量较少的高速路

全国只有昆明人独享端午节4天假期,6月8日晚上8点到10点,就有一大波“昆虫”开车出游。6月9日上午,昆明人又开启了到二环高架“晒车”的模式。“”完车,又赶到收费站和高速路上“塞车”。昨天早上到下午6点,昆明周边高速路车流量达到659202辆次,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

今年从元旦开始,除了3月外,其余5个月,有车一族都要到高速路上堵一堵。昨天,昆楚高速交警大队张奇赋副大队长介绍:“6月8日晚上8点到10点,一大波有车一族就已提前开启了度假模式。这一波车流,减轻了端午节当日上午的车流量。

昨天上午9点半,昆楚高速车距达四五十米,车速可达60-80公里/小时。上午10点以后到下午1点,车速降到30-40公里/小时。昆石高速因小团山路段修建黄土坡立交,仅有2车道通行,从上午10点半开始,车队一直排到了小喜村;昆玉高速从鸣泉收费站到马金铺全是车。

交警提醒,从昆明周边、滇中四城游返回,目前尚无第二条高速路,但从嵩明、玉溪方向的车辆,可借用其它车流量较少的高速路回昆。

新闻延展

端午3天都有雨,交警发布去年雨中事故警示驾驶员

路上有积水 不要猛踩刹车

天气预报称,端午3天都有雨。昨天昆楚高速的彩云路段、恐龙山路段,雨说下就下。为此,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特意发布去年发生的几起雨中交通事故,警示驾驶员:为了家人,小心驾驶。

案例一

大客车雨天行驶未降低速度

去年7月31日,邓某某驾驶四川牌照大型客车沿杭瑞(昆曲)高速公路驶往昆明。晚上11点30分左右,邓某某以78公里/小时的车速行至K2220路段时,正值下雨路面湿滑,制动过程中所驾车辆碰撞上道路中央的钢质护栏后又冲出路面,车辆旋转约180度后翻在道路中央绿化带内。最终,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25人轻伤。

交警说法:邓某某驾驶大客车夜间雨天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未降低行驶速度安全驾驶,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案例二

超载货车雨天没减速

去年7月19日15点,虎某某驾驶超载30%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由曲靖驶往昆明方向,正值下雨路面湿滑,且为下坡路段,所驾车辆失控追尾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玉溪牌照小型客车,同时又与另一辆大车刮擦。之后,虎某某驾驶的肇事货车又继续推行玉溪牌照小型客车向前冲,造成前方8辆大小车辆连环相撞。最终造成玉溪牌照小型客车上的5人死亡、2人受伤,其他车上3人受伤,共计11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说法:虎某某驾驶超载货车,雨天行经高速公路时,没有采取必要的减速等安全操作措施,导致车辆在下坡过程中制动失效,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交警提醒

涉水时尽量保持匀速直行。有的驾驶员见到积水,急踩刹车并左右闪躲,这容易让后车驾驶员作出错误反应。如果积水不超过12厘米,轿车可以正常通过。涉水时要控制住油门,不要猛踩。

弯道和积水路段要谨慎。一旦感觉车辆打滑,要保持镇定,不要急踩刹车或乱打方向,而应及时松抬油门、踩下离合器,待轮子重新抓地后及时控制方向。

小心“水滑”现象。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时,因轮胎与路面间的积水不能排除,水的阻力会驶轮胎上浮,严重时会产生“水滑”现象 。这种状态下,轮胎与路面便失去了摩擦力,汽车陷于无法控制的危险境地。如果轮胎花纹槽沟变浅,或气压低时更容易产生这种现象。如果此时轮胎的排水性不好,就会使轮胎贴合不到地面,而从积水的水面上飘过,这样就造成了方向猛然失控,积水也会对轮胎的运动产生阻力,造成向积水一边猛拉方向, 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黄朝红 通讯员 白懿)

别在龙江特大桥占应急车道观景了

交警用19台高清摄像头抓拍违法

昨日,不少来到保腾高速龙江特大桥赏景的驾乘人员翻越栏杆、占应急车道。保腾交警现场处罚违停3起,喇叭教育人11次。

上午11点左右,雨中的龙江特大桥雾霭蒸腾,大家纷纷将车开进观景区,撑着伞在雨中欣赏龙川江的蜿蜒奔腾以及龙江特大桥的雄伟壮丽。仅能容纳100多辆小型车的观景区很快就爆满,很多驾乘人员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后,大人带着小孩在应急车道内观赏风景。还有一些驾乘人员翻越到检修道内查看大桥的高度并拍照。

从5月底开始,保腾交警利用19台高清摄像头和8个大喇叭,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进行抓拍。对于驾乘人员行走在应急车道和检修道的,使用大喇叭催促其赶紧离开。都市时报讯 (首席记者 黄朝红 通讯员 杨勇辉)

查处

导游强迫购物 还和游客打架 被行政拘留

6月2日,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查处一起强迫交易案,拘留涉事导游一名,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4000余元。

2日下午1点,群众拨打110报警称,有游客与导游在某玉石卖场发生纠纷。接警后,腾越派出所巡警、旅游警察大队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得知,导游李某带团到云南旅游,2日上午,李某带领旅游团进入腾冲某玉石卖场消费。卖场内,李某多次以诱骗、强迫、威胁等方式要求游客购买翡翠产品,致使多名游客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购物,游客丁某因此与李某发生争吵、撕扯,致使丁某颈部、臂部受轻微伤,此过程被游客全程录音。

目前,导游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无意购买商品的游客已经成功退货。(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通讯员 肖智涛)

普法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没有导游证带团游腾冲 黑导游被行政拘留9日

6月7日,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查处一起招摇撞骗案,依法对一名 “黑导游”实施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11点左右,民警在腾越镇热海路走访涉旅企业时,发现一翡翠公司停车场内导游高某正和游客发生争吵,民警随即上前劝解。经了解,高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资质就从事导游工作,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经查,高某受昆明某国际旅行社派遣,带昆明-德宏-腾冲5晚6日团队游。6日晚到达腾冲后,高某以旅行社导游身份带领游客观看《梦幻腾冲》。7日上午,他又带旅行团到公盘市场、翡翠公司参观购物。期间,因部分游客购物金额不足双方发生争执。

带团期间,高某未佩戴导游证,也未向游客出示导游证,经腾冲市旅游局从国家导游信息网查证,高某没有取得导游资质,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

目前,高某已被腾冲警方依法行政拘留9日。(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首付
首付  首付【表情】【表情】万买地铁三室准现Zhifang.com
去年云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
云南省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年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Zhifang.com
云南高铁旅游城市联盟成立
楚雄、大理、红河、昆明、丽江、曲靖、文山、玉溪8个Zhi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