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8月15日前完成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01.08.2018  03:01

  中国网财经7月30日讯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各省级(含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在8月15日前,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并为年度检查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文件,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或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等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备案管理部门应重点检查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以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   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