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生病无钱医治无人照看,状告儿子“不孝顺”
晋宁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审理一起赡养案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张玉杰
不到万不得已,73岁的李恩辉和老伴不愿意当着全村人的面,与3个儿女对簿公堂。昨天一大早,在村委会大院的公开庭审现场,他和老伴出庭,对面的一儿两女面色凝重。
由于身患肺心病,李恩辉需长期服药,可苦于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老两口日子举步维艰。儿子对此不闻不问,老两口难以接受,将3个子女告上法庭。
老人告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住院了你也不去看我,真是白养了!”庭审现场,李恩辉怒目圆睁,当着全村人的面,用手指着对面的儿子数落着。他说既然已经闹到法庭,就不在乎家丑外扬。围观者听着,一阵品头论足。
李恩辉家住晋宁县晋城镇十里村委会月表村,生育有3个儿女。“多年来,我和老伴含辛茹苦、省吃俭用,才将他们三个拉扯大。可如今,我和老伴体弱多病,动也动不了,又没啥固定收入。去找儿子帮忙,可他却不管不问……”李恩辉说,他患上肺心病,彻底没了劳动能力,需要手术治疗和长期服药,厚着脸皮向儿子要医药费,却被拒绝了。
没办法,李恩辉打算将他和老伴的田地租给他人收点租金,“可儿子、儿媳却百般阻挠,就是不让出租”。更让他寒心的是,“住院期间,儿子不闻不问。我和老伴的日常开销,只能靠两个女儿帮衬。”李恩辉和老伴也曾向村委会求助,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实在没办法,今年8月份,李恩辉决定将一儿两女告上法庭,要求3人尽赡养义务,并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给他和老伴。“其实主要是针对儿子。”李恩辉强调。
儿子调解现场大倒苦水
“我小的时候,我爹经常喝酒,喝完酒就打我妈,我们活得很痛苦,分家时我啥也没要就出来了……即使这样,我也给过他们钱!”昨天的庭审现场,李平龙使劲倒着苦水,他边说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份村委会去年7月份的调解书。调解书上说,李平龙和父亲李恩辉将52400元征地款平分。“平分的钱就是给他们的赡养费。”他解释。
几个小时的口水仗后,双方最终愿意调解。“老两口吃住维持现状,儿子李平龙自10月起,每月支付给老两口生活费各200元,并定期看望二老,照料二老的日常生活。二老的责任田由儿子李平龙耕种管理,收益归自己所有。老两口生病期间的护理由李平龙负责,两个女儿协助护理。”法官宣读调解书。
李平龙心不甘情不愿地在庭审笔录上签了字。
★法官说法
“常回家看看”虽入法 但关键看执行
此案的调解中,儿子李平龙除每月支付给老两口生活费各200元外,还要定期看望二老,照料二老的日常生活。“这就是所谓的精神赡养。”主审法官李新顺说。
2013年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对精神赡养进行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媒体将此法规解读为“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
李新顺认为,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调解,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程浩 通讯员 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