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院推行无财产可供执行退出机制 缓解执行难
昆明市中院将老赖名单在金马坊电子屏播放 都市时报记者资渔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昆明市两级法院以全省1/10的执行队伍,承担全省1/3的执行案。面对巨大的执行压力,为达到最高院、省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昨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将重点从无财产可供执行退出机制、对基层法院分4个片区整合执行力量、突出“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借助信息化等手段,推举系列措施缓解执行难。
今年1至10月 全市法院执行案执结率过半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8654件,同比上升23%,执结19735件,同比上升27%,执结率54.82%。其中,昆明市中院新收执行案件2743件,同比上升19%。
集中曝光“老赖”、公布失信人员名单、以“拒执罪”清理拒执人员,是昆明两级法院打击执行难的常态举措。
自10月中旬以来,昆明市中院在闹市区LED电子显示屏、法院官方微博、微信集中曝光本院确定失信的84名自然人、18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自推行失信黑名单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录入1.6万人次,履行后屏蔽或撤销3000余人,履行率达18.75%。
持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活动,保持全市法、检、公三部门联合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采取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对构成拒执罪的依法移送案件定罪量刑。对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此外,按省高院部署,自今年8月至明年2月,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截至10月,全市法院未结金融执行案件1670件,执结87件;昆明中院未结金融执行案件243件,执结7件。专项行动中,官渡区法院9月初仅用两天执行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执行队伍占全省的1/10 承担全省1/3的执行案件
昆明市两级法院的执行队伍占全省的1/10,却承担全省1/3的执行案件。为达到最高院、省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昆明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立志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推进清理一些无财产案,将有限的执行力量投入到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
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行清理并依法终结退出程序,是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且在最高法院的系统中单独设置退出案件的管理模块软件。自今年3月启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机制”以来,全市法院共清理7600余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实行终结执行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来,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纠纷59件系列案中,昆明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利用执行网络查询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分别进行逐一查询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程序实行终结本次执行。这是首次运用无财产可供执行退出机制终结的系列案。
“退出执行时要严格把握退出标准,退出执行程序的案件将纳入最高法院的退出终结本次执行管理软件,由软件的自动查询功能按期查询。”张立志说,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或收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请求恢复执行,法院将按被执行财产的情况处理。
西山区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 6个月冻结可执行款1560万
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全市法院执行案大量上升的情况,将按四个片区划分为执行单元:一片区为昆明市中院、呈贡、石林、宜良、晋宁;二片区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三片区为东川、寻甸、嵩明;四片区为安宁、禄劝、富民。由中院执行局指派相应的组长负责协调指导,通过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的方式集中化解积案。
“分阶段执行模式,是近年来昆明市中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特色。”张立志解释,通过完善繁简分流的分阶段执行模式,将执行案件分为财产保全、执行接待、财产查控、执行研判和强制执行五个阶段,打破“一人包案”的现象,有效防止消极作为和权力滥用。
在信息化时代,自去年12月以来,西山区法院完成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建设,实现每个执行员都可用自己的电脑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对部分银行存款实现冻结、扣划。今年4—10月,执行局运用该系统查询、冻结可执行款1560万元,网络扣划317.98万元,全部或部分执行案361起。也是全省首家搭建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基层法院,目前,上网拍卖标的物402件,成交123件,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最大化。
在保持对被执行人高压态势的基础上,接下来,法院也将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执行不能”案件的特困申请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尽力解决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