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乡镇人大现状与思考
06.10.2014 18:3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下面,结合我县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求商榷。
一、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现状
(一)乡(镇)人大设置及代表基本情况
沧源自治县辖10个乡(镇),其中有4镇,5个乡,1个民族乡,93个村民委员会,一个国营勐省农场,总人口1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93.4%,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5.1%,占全国佤族人口的40%以上,是一个以佤族为主体,傣、汉、拉祜、彝等20多种民族杂居的边疆民族自治县,是全国仅有的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
目前10个乡(镇)均设有专职人大主席团主席,根据沧源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精神,各乡(镇)均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指定的人大秘书),2012年换届选举产生了乡级人大代表524名,在当选的乡人大代表中,基层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为376名,占71.8%,比上届的263名多113名,比例上升了21.6%;党政干部代表148名,占28.2%,比上届的113名少35名,比例下降 21.6%,非中共党员代表184名,占35.1%(要求达35%以上)。妇女代表159名,占30.3%(要求达30%以上),比上届的117名多42名,比例上升3.89%。连任代表126名,占24%。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94名,占17.9%。当选人大代表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热情和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不少代表是全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
(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效果。
自乡(镇)人大设立主席团以来,各乡(镇)人大的工作蓬勃发展,日趋活跃,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其他机关和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1.各乡(镇)人大建立健全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7至9人组成,人口较多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由11人组成。其中岩帅(镇)11人,勐省(镇)、勐董(镇)、芒卡(镇)、糯良乡、勐角民族乡、勐来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均为9人,单甲乡、班洪乡、班老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均7人,主席团成员由政党、群团、村民、文教卫生等方面的代表构成,群体结构比较合理。为适应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需要,各乡(镇)人大均设一名主席,但都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的设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主席团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定期召开会议,开展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云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认真召开了主席团会议,在主席团工作中,普遍结合实际,开展了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活动,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联系代表制度、调查和视察制度、评议政府工作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制度、督办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促进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有效开展。从总体上看,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是有成效的,应予以正确估价和充分肯定。概括起来,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由于有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筹备和组织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前准备工作比较充分;会中依法主持会议,使代表能够充分地行使审议权、决定权等职权;会后有专人负责落实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收到应有的实效。
二是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了条件。乡(镇)人大主席团通过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开展检查监督工作,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和支持。不少代表说,乡(镇)人大有了主席团,代表活动有人抓,代表建议有人办,就像有了自己的家。
三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推动了政府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通过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开展评议、组织代表视察和调查、执法检查、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动了政府工作。
(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基本经验。
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建立到不断完善,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过程,并在实践中日益显现出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能和效果,推动了我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回顾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历史经验。
1.重视和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持机构,是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重要窗口。因此,只有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才能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实现我县的长治久安。
2.基层人大工作的实践是推动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展的巨大动力。近年来,乡(镇)人大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及时总结基层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尊重基层人大的首创精神,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肯定,从而使乡(镇)人大制度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积累,通过积累又不断发展。
如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后,我县重新恢复设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中,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规定,规范了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能,基本理顺了基层政权组织关系,改变了由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来主持权力机关会议的做法,极大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199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中,又充分肯定了各地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的作法,明确规定在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由此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3.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乡(镇)人大主席团无论在大会期间,还是闭会后的活动中,都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才能自觉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人大主席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搞好人大主席团的建设,才能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机统一。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基础。因此,只有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树立乡(镇)人大的权威。
4.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如何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席团成员的整体结构和素质。因此,选配好主席团成员,特别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同时,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和能力,振奋精神,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此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展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从而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1982年宪法规定恢复成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20余年时间,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从大会中逐步向会外延伸,为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推动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应予以肯定。
但是,由于理论研究和现实指导、关注不够,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有许多重大的理论课题和实际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发展。归纳起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人大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县各乡(镇)人大只有人大主席职位,人大主席团下面无机构、无编制、无专职人员。因而乡(镇)人大就是人大主席“光杆司令”一人,什么工作都要身体力行,导致人大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二)乡(镇)人大主席分管、联系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主抓产业过多。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分管、联系重心工作和主抓产业过多,导致对所负责工作不能面面俱到,研究不深、落实不力,甚至出现工作延误。这种状况长期下去容易造成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得过且过,致使乡(镇)人大工作疲于应付,顾此失彼,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人大工作的水平。人大代表既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又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要求,敢于仗义执言、善于建言献策,还要具有政治参与热情以及一定的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这都对基层人大代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但是就目前现状来看,我县乡(镇)人大代表文化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偏低,导致履职能力不强。
三、对下步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自身建设。一是配备乡(镇)人大办公室专职人员。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结合乡(镇)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配备乡(镇)人大办专职人员编制,确保乡(镇)人大工作有专职人员抓落实,更好统筹兼顾基层各项工作。
二是恢复民族乡人大副主席。我县有民族乡1个,2007年人大换届选举中,撤销了民族乡副主席的职位,应给予恢复民族乡人大副主席职位,并且给予不占乡镇领导班子的指数。
三是增加工作经费投入。县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代表活动的有序开展、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创建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会议场所的配备。应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级财政设立人大工作经费专用账户,进一步规范人大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
四是重视干部培养使用。对符合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的基层人大干部要给予关心关注和加大交流力度,使人大干部得到合理的培养使用。
五是乡(镇)人大工作者要强化“学习、责任、监督、中心、服务”五种意识。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离不开人大主席团的组织、指导和服务。乡(镇)人大主席团面对各级人大代表,组织措施实不实、服务工作得不得力,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成效。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要有目的地组织代表培训活动,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水平,并为代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上的保障,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工作。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乡(镇)人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乡(镇)党委要把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措施,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局性大会,除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或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外,还应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便于对下步工作的更好参与,更有效履行职能职责。
二是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组成人员要摆正位置,自觉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接受人大和代表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意见,努力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
三是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学习培训等制度和做法,经常帮助乡(镇)人大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促进乡(镇)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是乡(镇)人大主席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负责地履行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分管、联系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主抓产业不宜过多,为创造性开展好人大本职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只主抓一项产业为宜,可以联系群团工作,但不能分管政府工作,避免出现人大“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和权力运行混乱或权力失去监督。
(三)要坚持党委领导和集体行使权力的原则,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乡(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
乡(镇)人大要认真行使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又稳妥,确保实效。要围绕本行政区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体现其权威性。要行使好监督权,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搞好依法治理,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尤其要开展好代表评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干部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保证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全面推进。
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乡(镇)人大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
1.各级党委要把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纳入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并结合换届选举,优化和调整主席团成员结构,切实改变党政化趋势。同时,要从经费、物质等方面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造条件。要坚持党政干部与人大干部同级同待遇,调动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转变领导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尊重和支持人大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
2.切实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人大的有关业务知识和运作程序,建立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振奋精神,勇于开拓创新,依法履行神圣职责,扎扎实实地搞好乡(镇)人大工作,不负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点在乡(镇)人大。但长期以来,除对乡(镇)换届选举比较重视外,工作的重点一般在县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搞好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适时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齐心协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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