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行业荣获全国旅游系统3个先进集体、3名劳动模范和2名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9.12.2016  01:05

              2016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北京联合举行 “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云南3个集体、5名个人入榜受到表彰。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普达措旅业分公司、腾冲市旅游发展局、云南省自驾车与房车露营协会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昆明市导游协会理事卢文、云南水富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侯灵(女)、景洪市曼听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澜沧江——湄公河歌舞篝火晚会票务主管邹友云(女)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李应聪(彝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局长李明团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这是近年来我省旅游行业获奖级别最高、占比最多的一次全国性表彰活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的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为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的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探索旅游扶贫模式,带动农民致富增收;有的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努力创新,积极作为。他们是全省旅游行业战线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业绩的优秀代表;是全省旅游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发展旅游产业,铸就一道道精彩旅游风景线的引领者和践行者;是云南广大旅游从业者不忘初心、勤奋工作、勇于担当的缩影和典范。
 

 

              全省旅游系统要在当前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通过引领示范,在全行业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大力开展学习楷模、争当先进的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通过带动促进,进一步调动旅游系统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行业内掀起“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通过弘扬正能量,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和树立旅游从业人员扎根岗位、勤奋兢业、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新形象;通过激励和鼓舞全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以先进为榜样,深入推进云南旅游强省建设,为激发旅游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发挥乡村旅游对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带动力,提升“七彩云南”的展现力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