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快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建设 力争今年实现重点景区全覆盖
28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当前,全省各级基层人民法院正全力加快推进旅游法庭和旅游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和建设,力争今年底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的全覆盖,畅通诉讼渠道,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诉权,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服务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据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在旅游资源集中地基层法院设立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在各大景区及时受理处理旅游纠纷,取得了积极成效。各级基层人民法院将总结前期旅游法庭建设经验,根据当地旅游纠纷发生的态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点工作。设立巡回审判点将采取多种形式,既可以依托现有派出人民法庭设立情况,在重点旅游景区挂牌设立旅游法庭,也可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
据了解,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联动司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及时解决各类旅游纠纷。如进一步完善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与旅游主管部门联系机制,建立旅游纠纷定期通报制度,对各自处理的旅游纠纷、重大事件定期通报,共同研究、探索预防和解决旅游纠纷的方法。基层法院与旅游景区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吸收具有旅游业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与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共同指导景区成立专门的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利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旅游纠纷。旅游法庭将积极贯彻旅游纠纷处理的“三快”原则。针对旅游纠纷案件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结。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原则上应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力争就地受理、审理、调解和执行。
据悉,由于旅游质监部门先行调处、旅游者选择在合同签订地起讼等原因,与旅游者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的纠纷数量相比,我省旅游纠纷案件数量相对较少。据省高院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我省各级法院审理的各类旅游纠纷仅为455件,但案件数量呈总体逐年上升态势,尤其是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的旅游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较为明显。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