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加强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加大违法经营成本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云南在行动系列报道一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以及随之引发的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旅游购物市场“高定价、高回扣”等困扰云南旅游发展的“顽疾”屡禁不止。在互联网自媒体时代,大量的负面曝光损害了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透支了旅游行业的信誉,阻碍了云南旅游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此,根据国家旅游局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按照“组团社和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排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同步清理、集中整治与常态机制同步推进”的“四个同步”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省旅发委及省级相关部门抓住机遇,顺时而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对“零团费”“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猛药,力图在全省范围内撕开一个突破口,彻底解决旅游企业经营不规范和旅游市场秩序失范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旅游形象。
11月1日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以“旅游消费 警惕陷阱(二)云南这样‘低价游’”为题报道了迪庆、大理、丽江旅游市场存在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接待旅游团队的不规范行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看到该报道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省旅游执法总队迅速调查了解,督促迪庆州、大理州、丽江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对涉事旅行社、导游及购物店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从重处理。根据调查情况和违规事实,各州市旅游管理部门分别拟对相关涉事旅游企业和导游进行行政处罚:
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丽江中旅国际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一是拟对丽江中旅国际旅行社处三十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二是拟对丽江中旅国际旅行社白龙广场形象店散客营业网点处吊销备案登记证明的行政处罚;三是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潘某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李某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是对迪庆卡瓦格博国际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旅游团队,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拟对迪庆卡瓦格博国际旅行社处3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二是对导游李某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拟对导游李某处1万元的罚款;三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香格里拉市卫计局、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香格里拉市藏医药文化城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行医行为,一律不准接待旅游团队;四是对香格里拉市古道马帮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古朴藏家尼史文化村等2家涉事购物店进行联合调查,调查期间一律不准接待旅游团队。
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是对大理清清之旅旅行社未经游客书面同意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违反《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一百条之规定,拟对大理清清之旅旅行社处3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整顿,对直接责任人大理清清之旅旅行社张某某处1万元罚款;拟对导游彭某某处1万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二是对银海庄园购物店工作人员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取证,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央视曝光事件,成为云南打响严惩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枪。在11月4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动员大会上,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余繁主任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各州市、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成本,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云南良好的旅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