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启动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有奖征集

28.12.2015  15:29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为拉近文明旅游与民众、与游客的心理距离,国家旅游局特启动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有奖征集活动,活动强调“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不是一厢情愿的制定、灌输和教化,而是具有亲民感、互动性的大众文明旅游共识,让新风尚源自民间、扎根民间,增强民众和游客的文明价值认同。

     参赛规则

    1.参赛者可直接登录“文明旅游公约大家定——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有奖征集活动官方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作品。

    2.邮寄作品,将参赛作品及个人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下载报名表附件),邮寄到活动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国家旅游局新闻处

    联系人:梁佳麒

    电话:010-65201749

    其他说明:

    a.参评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b.凡参评者必须遵循活动办公室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有奖征集活动的相关安排。

    c.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出现著作权问题,由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d.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e.活动小组对本方案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活动办公室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处罚办法:

    1.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申报材料有造假及未按规定程序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人员参评或获奖资格。

    2.如发现参评者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参评者的参评资格,取消评委资格。

    注: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旅游局

    【活动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5月上旬,为期半年。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3,000RMB+获奖证书

    一等奖(2名)

    2,000RMB+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

    1,000RMB+获奖证书

    三等奖(100名)

    获奖证书

    所有获奖人员,均可成为“文明旅游推广大使”,由国家旅游局颁发聘书。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

    承办单位:世纪大象群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旅游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凤凰网等。

    作品要求

    1.直观表达公民在旅游全程中应该遵循的文明行为(包括爱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公共设施,遵守礼仪习俗、宗教信仰等)。

    2.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既有中国礼仪之邦的文化底蕴,又能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内容贴近实际,纠正当下存在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具有趣味性、传播力和普适性,兼顾国内游和出境游游客。

    4.文字简洁生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字数在300字以内。(伍策 元月)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