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安全生产暨2016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第二检查组赴楚雄州检查工作
1月24日至25日,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徐光佑巡视员带队,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道路运输局、省公安厅、省旅游执法总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楚雄州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安全生产以及2016年春节旅游工作进行督查,并实地检查了恐龙谷景区、安楚高速公路大平地服务区、楚雄太阳女集团康辉旅游汽车公司、云南金鹿国际旅行社等企业。
24日下午,检查组深入禄丰恐龙谷对假日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在现场抽查了游客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值班情况。检查组还到安楚高速公路大平地服务区检查了超市的商品价格标签使用情况。随后,检查组一行又对楚雄太阳女集团康辉旅游汽车公司和楚雄金鹿国际旅行社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落实情况、日常安全培训等方面做法给予肯定,同时还抽查了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体情况以及新版旅游合同使用情况,当场指出了需要改进的问题。
1月25日,楚雄州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楚雄州旅游安全生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2016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检查组组织徐光佑作了检查情况反馈,他要求楚雄州及各县(市)政府应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属地管辖”责任意识,以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服务为己任,守土有责,严防死守,严格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确保春节前及春节期间不出现较大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对旅游市场监管不尽职、不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以及出现较大旅游投诉和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县市,要实行问责常态化,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职工的培训、演练,确保安全操作落在实处;完善旅游景区的安全提示、标牌标识,制定并公布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加强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春运期间不出现运输安全事故。旅游主管部门、工商部门、物价部门要确保旅游投诉举报受理点的值守工作,现场处理游客投诉,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一线;各级旅游市场监管部门要确保投诉受理电话24小时畅通,以方便游客投诉。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督促旅行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经营,规范旅游合同管理,认真执行相关导游归属改革政策措施,确保与所有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恐龙谷景区应严格执行旅游景区门票优惠相关政策规定,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减免,应在售票窗口公示,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
楚雄州副州长夭建国表示,楚雄州人民政府一定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强化责任,认真落实,迅速整改,确保春节黄金周假日 旅游工作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目标。(刘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