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18.11.2014  15:44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省旅游发展委高度重视,对照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及任务分解,认真开展了自查,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促整改。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省旅游发展委将认真对照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及任务分解,认真整改、逐项落实,做到“三个确保、三个转变”:一是从制度建设着眼,立足长远常态,确保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形成落实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确保抓落实、促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着眼,立足快改快见效,确保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努力实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从推动全局工作着眼,立足长远发展,确保在解决突出问题和谋求发展上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重点
  (一)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问题。主要是体制方面职能交叉较多,如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分散、职能交叉重叠,支撑力度不足,保障措施不够等情况,十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中也存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问题。旅游市场整治及旅游执法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省与州市县之间协调配合不够。规划衔接不够,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林业规划、土地规划等其他法定规划衔接不够密切,在宏观层面存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情况。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主要是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的现场督查指导、考评检查工作较为薄弱。
  (三)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主要是围绕重点工作,围绕遇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整改措施
  要按照“加强统筹、规范管理、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体制和机制。

  (一)大力强化职能作用,着力解决部门协调配合不足问题
  一是进一步发挥省旅游发展委作为全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发挥省旅游发展委兼职副主任单位的职能,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抓好省委省政府重大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
  二是进一步抓好《云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程序和流程,加大旅游投资项目现场督查指导和年终绩效考核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合理进入旅游产业相关领域。
  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旅游强省意见,加快探索建立省、州(市)县三级旅游执法机构实行双重管理办法,加快推动一站式投诉受理机制建设,推动云南旅游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的精简、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旅游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以编制《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规划》为切入点,把旅游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促进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责任人:段跃庆。直接责任人:徐光佑,何池康,余繁。责任单位:产业处,规划处,执法总队。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二)大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抓落实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加强对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确保中央、省委政令畅通。凡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涉及旅游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部列入省旅游发展委重大督查事项,由委领导牵头负责,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实施绩效考核量化。
  二是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机关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具体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困难,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人:段跃庆。直接责任人: 徐光佑、何池康、余繁、文淑琼,陈祯龙。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三)大力强化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切实改进调研方式。把调查研究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简化调研形式,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少开会,少发文,今后省旅游委所开的各种工作会议,做到压缩整合,腾出时间和精力,让干部到基层解难事办实事。
  责任人:段跃庆。直接责任人:陈祯龙。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