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展团组展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旅游委(局)、旅游业协会,各旅游企业:
由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CITM2015,以下简称“交易会”)将于2015年11月13日至15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已成功举办了十六届,旅交会的影响不断扩大,已成为亚洲地区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际旅游展会。作为东道主,交易会的举办对宣传展示云南良好旅游形象和丰富旅游资源、提升云南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云南旅游业的扩大开放和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也为我省各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与海内外旅游企业提供了交流与合作的良好平台。
为充分利用交易会在我省举办的机遇开拓市场、深化合作、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组织全省各州市旅游委(局)、旅游业协会和各要素旅游企业参加此次交易会并启动组展工作。为切实做好云南展团的招展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交易会会期共3天,设专业洽谈日(11月13日、14日)和公众参观日(11月15日)。
二、云南展团
经国家旅游局同意,今年的交易会云南省作为东道主将特设云南专馆,云南省参展团是将本届交易会展出规模最大、设置展台最多的省份,展览面积达13000平方米。
今年的交易会云南展馆将设立云南序馆、州市目的地形象展区、主要旅游企业展区、旅游信息化展区、旅游商品展区及休息洽谈区等展区。为提高云南展馆布展水平,云南展馆各展区均要求按特装方式进行布展。
为做好云南展馆的招展及管理相关工作,交易会组委会秘书二处工作机构内特设展览组和旅游商品组共同负责云南展馆展览工作。展览组负责与秘书一处及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协调展览相关工作和云南展馆招展及布置的整体协调及推进工作,旅游商品组负责旅游商品展区的招展和布展相关工作。
三、参展资格
全省各州市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旅游业协会、国际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航空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酒店与酒店集团、旅游度假区、旅游投资公司、旅游文化公司、会议展览中心、旅游计算机预订系统、旅游网站、旅游市场开发咨询机构、旅游新闻媒体等旅游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展。
四、展位价格
为鼓励我省各州市旅游委(局)和旅游企业参展,我省将为省内参展单位提供展位价格优惠,每个空地展位(9平方米)展位费为人民币7400元。在2015年7月31日前报名参展并缴纳全部展位费用的单位给予每认购5个展位奖励1个展位的优惠政策。搭建两层的参展单位,须再交纳上层搭建面积×(每平方米展位价格÷2)的展位费用。该费用将在交易会秘书处审批设计图纸后,下发交款通知时交纳。
为保证云南专馆展出效果,独立布展的各州市及主要旅游企业展台面积不得低于54平方米(6个展位)。展位的位置分配根据所购展位面积大小、报名及缴费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
五、旅游商品展
为增加旅游交易功能,推动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经国家旅游局同意,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展馆内特设旅游商品展区,面向国内外旅游商品企业招展。旅游商品展的招展及组织布展工作由组委会秘书二处旅游商品组负责,该组工作人员主要由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营销与会展分会组成。旅游商品展招展通知另行下发。
六、展台搭建
本届交易会云南展馆的序馆及公共部分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搭建,费用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各州市和独立参展企业展台的设计和搭建由各州市旅游委(局)及各独立参展企业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参展报名
(一)全省各州市旅游委(局)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州市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组织和联络工作,请各州市旅游委(局)于2015年7月10日之前将联络人相关信息报至交易会组委会秘书二处展览组;
(二)各州市旅游委(局)要高度重视今年交易会的组展及参展工作,以州市旅游委(局)为组团单位,广泛动员并统一组织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和单位参展;
(三)省内大型旅游企业可申请独立参展,直接向组委会秘书二处展览组申请展位;
(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以收到汇款凭证传真件为准。
八、汇款信息
单 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帐 号:24027301040000839
开户行:农行昆明市滇池路第一支行
汇款时注明“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
九、联系办法
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组委会秘书二处展览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旅游大楼
邮 编:650200
联系人:刘晓桐 石冰
电 话:(0871)64603832
传 真:(0871)64606757
附件: 1.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基本日程
2.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展团展位申请表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