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政策要点
促改革类: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政策要点
一、旅游业改革的重要性
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旅游业改革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三、旅游业改革的发展理念——“三个坚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四、旅游业改革的发展方式——“三个转变”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
五、旅游业改革的发展思路
(一)深化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二)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
(三)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六、旅游业改革的新兴业态
(一)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创新文化旅游产品。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
(四)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五)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六)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七、旅游业改革的环境优化政策措施
(一)完善旅游交通服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二)保障旅游安全。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
(三)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
(四)规范景区门票价格。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景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门票费用减免。所有景区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行为。
(五)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一批新的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引导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七)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抓紧研究新形势下中央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八)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进一步细化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支持措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一批国家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专家学者和大学生等积极参加旅游志愿者活动。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政策解读
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旅游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立意深远,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指导性强,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云南旅游强省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征: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旅游发展的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科学确定了全国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国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的目标,同步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旅游发展动力、创新旅游发展理念、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旅游配套政策”等六项重点工作。
三是首次提出了“三个坚持”的发展理念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重点强调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要求推动政府管理方式转变,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职能。二是坚持融合发展,重点强调旅游业与四化建设的结合,突出旅游产业特性,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旅游业发展的社会和人文环境。
四是创新提出了“三个转变”的发展方式
一是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二是推动旅游开发更加注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三是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化服务转变,重点推动旅游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统一。三个转变的发展方式,把旅游发展的考核目标由过去注重数量型增长转变为质量型提升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是《意见》最大的创新点之一。
五是始终贯穿了改革创新的发展思路
文中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下放旅行社也许许可等重点内容,具有非常强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激发旅游产业发展活力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是进一步明确了旅游产品开发的重点业态和方向
包括重点开发休闲度假、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研学旅游、老年旅游等产品业态,加快推动旅游产品结构由观光向观光度假和综合型转变。同时,要求全面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注重旅游纪念品的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培育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品牌,进一步增加旅游消费购物支出,提升旅游发展质量。
七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三个领域
一是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二是保障旅游安全。三是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四是规范景区门票价格。以上四个问题是长期以来影响旅游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旅游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了完善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等具体任务和举措,体现了国家层面下大力气解决旅游基础和配套服务较弱,监管工作手段不足等问题,全面净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的决心。
八是务实提出了五项配套政策
“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扶持,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项配套政策,为保障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意见》下发实施以来,省旅发委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并在全省旅游行业掀起了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的热潮。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旅游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旅游改革发展工作以《意见》为指导,全面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进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全省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86亿人次,同比增长16.7%,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81亿人次,同比增长17.29%;接待海外旅游者531.06万人次,同比下降0.46%。实现旅游总收入2665.74亿元,同比增长26.3%。旅游业增加值823.94亿元,占全省GDP的6.43%。提前一年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省旅游业对我省交通运输业的贡献达350.5亿元,对住宿业的贡献达523.8亿元,对餐饮业的贡献达454.5亿元,对娱乐业的贡献达206.9亿元,对商品零售业的贡献达558.2亿元,游览花费达356.9亿元。旅游产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整理: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稳增长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政策要点
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三)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四)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改建5.7万座旅游厕所,完善上下水设施,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实现全国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新业态新热点
(一)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制定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标准,明确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丝绸之路沿线、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
(二)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建立国内大型邮轮研发、设计、建造和自主配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按照《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形成由邮轮母港、始发港、访问港组成的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到2020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
(三)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到2017年,全国建成一批游艇码头和游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四)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度假产品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城市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支持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促进主题公园规范发展。依托铁路网,开发建设铁路沿线旅游产品。
(五)积极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六)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七)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三、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四、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
(一)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二)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建成6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模范村,形成10万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亿人次,受益农民5000万人。
(三)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四)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配套政策支撑
(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三)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五)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中西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
(六)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政策解读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了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投资促进、旅游消费促进、乡村旅游提升、优化休假安排、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等六大计划和举措,为新时期进一步拉动旅游投资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云南实际,在认真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云南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以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保障
一是着力改善旅游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公路网,打通省际“断头路”“瓶颈路”,实现与四川、贵州、广西等相邻省份高速公路快速连接,推进连接周边国家高速公路和国家级口岸高等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和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推进南昆、渝昆扩能等省际通道铁路建设,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的旅游列车。加快建设国际化广覆盖的航空网,优化和完善机场布局,续建沧源、澜沧、蒙自等机场,新建元阳、宣威、丘北、勐腊等支线机场,加快昆明长水机场建设,加密和拓展国内国际航线航班,完善省内精品旅游线路、著名旅游景区景点之间的环飞、直飞航线。加快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建设,集中力量优先打造金沙江-长江、右江-珠江水运航道,改善通航条件,促进旅游航运发展。二是着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主要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景区点的游客服务中心、休息站、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无障碍旅游设施建设和国家级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及游客出入境通关便利化。
二、以新产品新业态开发为重点,不断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结合旅游市场个性化、特色化、体验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度假、健康服务、养老养生、科普研学、温泉疗养、装备制造、自驾旅游、户外运动、边境跨境旅游等新业态,积极推动我省旅游产品以大众观光旅游为主向深度观光、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并重方向转变。依托省内的各类旅游度假区、昆玉红文化旅游产业经济带和重大旅游景区,规划建设一批旅游产业集聚区,形成产业集聚,打造一批新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形成一批新的消费热点,有效发挥集聚、辐射、示范作用,实现大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以旅游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继续拓展旅游消费空间
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和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精品客栈和农家乐、精品现代农庄以及乡村露营地等旅游项目;加强公共交通、停车场、厕所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旅游纪念品,推动接待、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商品生产的分工,提升产业化水平,带动周边一、二、三产业发展。以“互联网+旅游”为重要抓手,开展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创建智慧旅游乡村。编制《全省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十三五”专项规划》,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和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
四、以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品牌打造为重点,全面提升旅游发展质量
加大对旅游商品的设计、研发以及市场开发扶持以及行业内协调,开展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旅游商品研发培训,充分挖掘地域文化和旅游元素,开发资源特色鲜明的系列旅游商品;建立旅游商品研发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旅游商品开发,全面提升云南旅游商品开发水平,增加旅游商品的附加值;利用南博会、国际旅交会搭建成果展示平台,扩大声誉,促进销售,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推进开发旅游商品的热情。积极开展研学旅游、老年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康体养生旅游,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景区景点、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规划引导青少年研学旅游、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建设一批研学旅游、康体养生养老旅游基地,推动形成专业化的旅游服务品牌。
五、以完善配套政策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旅游产业的支撑保障
积极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产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定期评估和修编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鼓励旅游产业项目挖掘利用空中和底下潜力,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强化金融支持旅游力度,鼓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建立直接债务融资担保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争取国家支持组建民营旅游银行,鼓励依法组建各类旅游、文化投资公司、专业化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投资基金,鼓励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旅游产业开发建设并据旅游产业特点推出并完善保险类别。完善税收支持政策,扶持旅游企业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年休假列入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年休假执行考核制度,加强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服务质量监督和旅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涵盖旅游业食、宿、行、游、购、娱各要素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各有关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整理: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惠民生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意见》云政发〔2015〕15号—政策要点
一、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包括创新旅游质监执法体制、导游管理体制,推动旅游协会改革,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等级退出机制、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等。
二、推进无障碍旅游
进一步推进减政放权,完善旅游市场运行规则,禁止地区和行业垄断行为。
三、提升旅游设施和环境质量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旅游接待设施质量,提升改造旅游厕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意见》云政发〔2015〕15号—政策解读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情况
近年来,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规范有序,旅游服务质量总体有较大提升,从2014年全年旅游投诉来看,同比下降3.48%。云南列入全国游客满意度综合评价的两个城市--昆明和丽江综合排名都有所上升。但仍存在一些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现象以及制约旅游服务质量提高的突出问题。2014年,我省先后发生几起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西双版纳发生的“10•20”事件,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跟踪报道,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纪恒书记、陈豪省长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要求严查涉案当事人,依法处理好事件,同时要求要研究治本之策,全面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我省旅游业品质,塑造优质服务品牌。根据纪恒书记、陈豪省长的指示和批示,刘平资政三次作出指示和批示,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10•20”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要求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事件发生的根源,研究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问题,研究出台全省旅游行业的改革和管理措施,解决导致旅游市场混乱的根本性问题。
根据纪恒书记、陈豪省长、刘平资政的要求,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着手调研起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过认真调研,于2015年1月22日完成《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接着又分别组织召开了全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代表、各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人员和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三个征求意见会。起草小组通过认真梳理归纳,充分吸纳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意见》送审稿。经2015年2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于3月31日正式下发。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意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引言部分
这方面内容主要是简要阐述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和起草意见的主要依据。
一是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2012年,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的专项行动,2013年4月《旅游法》颁布后,全国旅游市场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大力开展了《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工作,2014年1月,刘平资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查找和梳理出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出台了“十五不准”,由省级十部门联合发文实施,2014年3月修订出台《云南省旅游条例》并开展了宣传贯彻工作。通过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我省旅游市场总体规范有序。但目前也还存在一些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和影响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省内外媒体对这些问题时有披露和报道,西双版纳“10•20”事件也集中反应出了上述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会影响我省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影响云南旅游的形象。
二是起草依据。主要依据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201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4年修订出台的《云南省旅游条例》起草本意见。
第二、总体要求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是指导思想。主要体现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原则就是以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既立足当前整治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解决根本性问题,既对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又要采取疏导措施引导市场规范发展,既要治理团队旅游市场,又要规范散客旅游市场,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方法就是要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力求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四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格局。二是工作目标。包括总目标和分项目标。总目标就是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维护“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良好形象。分项目标包括: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经营环境更加优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监管效能显著提高五个方面。
第三、工作任务
按照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对目前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主要是三种类型、十五个方面需要整治的问题:一是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包括合同违法侵权行为、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侵犯游客人身权利及其他权利的行为、其他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包括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不合格供应商参与旅游团队接待的行为、侵害导游人员权益的行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旅游市场垄断行为。三是影响服务质量提升的其他突出问题。包括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旅游住宿设施软硬件质量问题、旅游景区软硬件环境问题、旅游交通环境问题、旅游厕所问题、旅游购物退货难问题等。
第四、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三大类、十五个方面的问题,为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提出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大质监执法力度。主要是加强联动执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受理游客投诉。二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主要是创新旅游质监执法体制、创新导游管理体制、推动旅游协会改革、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等级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三是强化监管手段。主要是推行旅游标准化、推行旅游标准合同化、推进旅游行业监管电子化、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四是推进无障碍旅游。主要是进一步推进减政放权、完善旅游市场运行规则、禁止地区和行业垄断行为。五是提升旅游设施和环境质量。主要是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旅游接待设施质量、提升改造旅游厕所。
第五、工作要求
为了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对各级各部门加强和重视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主要强调各级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相关部门的部门监管责任、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监督考核。主要对建立考核、约谈、问责机制,强化工作监督提出要求。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主要对正面引导舆论、宣传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提出要求。
第六、工作任务分解
由于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一些问题还需要地方政府牵头,动员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整治。为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针对《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按照职能职责进行细化任务分解。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稳增长类: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旅游强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云办通﹝2014﹞11号 —政策要点
省委、省政府在出台《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建设旅游强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分解》)。《任务分解》共七个部分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主要工作共117项,每一项工作均明确了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和工作时限。《任务分解》中一是提出了发展总目标和各项分项目标,构建了“四强”即产业实力强、产业贡献强、产业竞争力强、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强的旅游强省目标体系。二是提出了建设旅游强省的主要任务,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的思路和目标,提出和回答怎么建设旅游强省的问题,具体包括《任务分解》中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共十九条,主要有五个部分的内容。三是提出了建设旅游强省需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旅游强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云办通﹝2014﹞11号 —政策解读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第一大产业,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输出价值取向和文化观念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层面提出了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和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旅游业发展;全国各省(区、市)各展优势,顺势而谋,加快发展,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发展态势。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旅游产业已成为云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旅游大省的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但与先进省(区、市)快速发展的情况相比,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云南旅游产业规模不够大、经济实力不够强、发展速度不够快的现实差距客观存在,面临着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建设旅游强省,是省委、省政府在把握国内外旅游产业发展新趋势、新规律的基础上,基于对省情的深刻认识,在新的起点和高度上,提出的新目标、新方向和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在出台《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建设旅游强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分解》),现解读如下。
《任务分解》共七个部分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主要工作共117项,每一项工作均明确了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和工作时限。
第一,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体系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和我省确定的“两强一堡”的总体目标,在《任务分解》中提出了发展总目标和各项分项目标,构建了“四强”即产业实力强、产业贡献强、产业竞争力强、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强的旅游强省目标体系。
1、发展总目标。一是产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旅游产业建设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二是区域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性区域旅游集散地。
2、分项目标
(1)产业实力强。一是旅游产业体系要进一步健全。二是旅游经济规模要进一步扩大。三是旅游产业效益要进一步提高。
(2)产业贡献强。一是定性贡献,即旅游产业发展对全省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二是定量贡献。提出了旅游产业在经济、投资拉动、就业等方面所贡献的具体数值。
(3)产业竞争力强。一是软实力。提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主要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进入全国前10名,“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的目标。二是硬指标。提出到2020年,力争接待海外旅游者和旅游外汇收入位居全国前列,保持西部地区首位;接待国内旅游者和国内旅游收入进入全国10强。
(4)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强。提出了要在通达条件提升、公共服务体系配套、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营造、行政管理高效、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要形成对旅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支撑能力。
第二,建设旅游强省的主要任务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的思路和目标,提出和回答怎么建设旅游强省的问题。具体包括《任务分解》中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共十九条,主要有以下五个部分的内容。
1、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优化空间布局、推动项目建设、壮大要素主体三个方面的内容。强调了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融合发展为路径,继续深入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重点实施“111226工程”。
2、实施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主要包括加快旅游产业与城镇建设、文化建设、产业建设、乡村建设、生态建设融合发展五个方面的内容。
3、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动力和活力。主要包括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大力开拓客源市场五个方面的内容。
4、完善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主要包括推进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营造和谐旅游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
5、强化科教支撑,增强旅游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和科研机构建设、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建设旅游强省需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建设旅游强省,需要在发展政策方面得到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任务分解》中研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分别涉及财政、金融、国土、税收、对外开放、惠民政策等方面,这些政策的提出,均属国家政策中已有且需强化落实和省级权限范围内有决策权的内容。
2、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推动配套政策落实、构建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强化规划指导与调控三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提出涉及旅游产业发展而属于国家事权的政策,包括对外开放、项目用地、金融支持、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要进一步加强部省合作,采取“一事一议、个案研究”等方式,推动相关配套政策逐一突破落实,为云南旅游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上位政策支持。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