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主动作为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我省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两年多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决策部署,综合施策,主动作为,在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中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中推进社会共治,在社会事业改革中提升服务改善民生,80项改革任务画上圆满句号,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破难题防风险,扎实推进维稳工作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反恐工作履职报告、问题通报、诫勉谈话、过错问责等“四项制度”,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反恐怖预警预防能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力度;全面推行网上信访模式,健全进京非访突出问题整治会商协调机制,过去两年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出台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总结推广昆明市物流分拣中心、玉溪市智慧物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实名制等经验,推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危险化学品、涉枪涉爆涉毒物品漏管失控等突出安全隐患。
补短板强基础,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试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目前已为全省1848万余自然人、16万余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近3年来,全省金融机构运用信用报告实现不良贷款清收80亿余元;着力构建以3层防控圈、6张防控网和5项工作机制为支撑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探头基本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创新基层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模式,确定30个县区示范开展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保山市“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在全省推广、全国交流;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对全省18057户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常态化动态监管,对一批不良生产记录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
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制定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60亿元,基本建成制度健全、覆盖城乡、解急救难、托底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统一,全户口登记制度,在昆明市西山区、呈贡区开展积分落户试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累计办理农转城600余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较2014年上升2.6个百分点;健全特殊人群关怀帮扶、救治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应检尽检、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在25个县市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建设试点;全面推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进一步简化居民出入境办证手续,在全国率先实施出入境证照免费快递业务,开展小型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推出网上处理交通事故、身份证异地办理等服务新举措。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在首批12家法院、检察院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开展法官、检察官额制改革,全省法院、检察院按照34%比例,分三批进行法官、检察官遴选,办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台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错案责任追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规定,积极探索内设机构大部门制改革和办案组织扁平化模式,办案质量与效率双提高;在全国率先建立非法干预司法行为登记查处制度,严肃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省已有1827个行政执法部门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86家法院通过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弃访转法”局面正逐步形成。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转载地址: http://www.yn.gov.cn/yn_ynyw/201610/t20161025_27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