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民政局依法做好收养登记

31.12.2014  11:03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收养工作程序,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严格依法审查收养人年满30周岁的情况、婚姻状况、抚养能力、无子女证明和身体健康证明,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甄别,特别是对社会弃婴、家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而送养的子女和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送养的子女,对其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截至目前,共发放收养登记宣传材料500多份,办理收养登记13件,合格率100%。

  施甸县民政局 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