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创新机制重建基层治保会组织
2014年以来,云南省施甸县通过创新机制加强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外出务工的村民都表示对村里的治安“很放心”。
以前,由旺镇永福村各类矛盾纠纷、交通安全等问题多发,是当地的治安重点村。
2014年9月,施甸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彻底扭转了永福村治安问题突出的局面。治保会组织恢复重建后,该村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目前,永福村治保会已不再是“空壳”组织,现有1名治保主任、两名副主任和9名治保员,每天分两班在村里值班、巡逻,24小时调处矛盾纠纷,放学时段还到学校周边维护交通秩序。
“我们常年在外务工,最担心的就是家里老人和孩子的安全,现在这样的治保会让我们也放心了。”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永福村治保会只是施甸县重建基层治保会组织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施甸县公安局各部门都有包保任务,包保责任人每月到包保乡镇指导治保会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帮助基层治保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包保领导、部门与乡镇派出所实行捆绑考核。
“治保会组织能否长期发挥作用,根本一点就在于保障。如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经费保障的到位,才能让治保会组织成为一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辅助力量。”施甸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文栋表示。
一名10年前在水长派出所工作的民警介绍,过去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是治保员。但村民小组长每月只有40元的相关补贴,很难保证能抛开其他工作去认真开展群防群治。
为使治保会不再是一个“空壳”,施甸县委、县政府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每年由县财政安排治保会专项资金4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承担50%、乡镇财政承担50%,村级财政可补贴一部分资金作为治保员工资。据永福村治保会主任张自明介绍,如今,村级治保员每月可以领到840元。(人民公安报记者 杨树华 通讯员 杨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