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创新“林业+交通+施工单位”模式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
1月9日,临沧市林业局主持召开了"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涉林工作会议",市交通运输局、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临沧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清高速公路五个标段施工单位、临翔区林业局、耿马自治县林业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参会各单位对做好临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林业+交通+施工单位"的责任共同体,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
做好服务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临沧市围绕把临清高速公路建成遵守林业法规、森林植被恢复示范路、环保路、旅游路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沿线自然景观的破坏,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理念,切实做到"保护自然、融入自然、享受自然",将临清高速公路项目建成环境优美、行车舒适的旅游高速公路。工作中,市、县(区)林业局将围绕工作目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超前服务、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全程服务,实现工作事半功倍的效果。林业、交通及施工单位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以优良的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
履行承诺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在会上,林业部门、交通部门及公路建设指挥部签定了承诺书,一是市林业局承诺,在占用征收林地工作中,指导和督促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理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做到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报件及时受理和审核、审批;在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指导和督促公路建设指挥部办理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林木采伐手续;在森林植被恢复工作中,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森林植被恢复方案,做好到期临时占用林地和高速公路边坡的绿化造林工作。二是市交通运输局承诺,在占用征收林地工作中,指导和协助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时办理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在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指导和协助公路建设指挥部办理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林木采伐手续;在森林植被恢复工作中,督促公路建设指挥部实施好森林植被恢复方案,做好到期临时占用林地和高速公路边坡的绿化造林工作。三是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承诺,根据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管理规定,及时办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手续,并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使用林地,不未批先占林地,不少批多占和超范围、超期限使用林地;按照已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林木采伐,通过优化设计、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采伐林木,不无证采伐林木,不超范围、超数量、超期限采伐林木;按照森林植被恢复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及时恢复森林植被。临翔区林业局、耿马自治县林业局和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临清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也签了承诺书。
化解难题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化解好林木采伐、石场选址、植被恢复等工作难题,做到工作精准到位。如在占用征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工作中,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面积使用林地,路基施工前,要求按设计红线用地进行施工放样,明确土地使用范围,对需要采伐的林木分两次进行采伐,施工地界确定后,由地界边线向中线两侧各退10m采伐中间的树木。进行施工复测后,确定准确的开挖线(或路堤)后进行第二次采伐,确保不多砍伐施工以外的树木,同时施工弃土要求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随意弃土压覆损毁树木。对于位于森林茂密的桥梁,原则采取用人工挖孔桩施工,桥梁梁板下的树木,除施工需砍伐以外的严禁砍伐,高出桥面的树木采取截枝、断顶的方式解决,最大限度地保护树木,严禁砍伐隧道洞口开挖线至截水沟之间的树木,征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等有保护价值的树木,要求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异地移植保护措施加以保护。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陈德荣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