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改革总体方案即将出台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
事实上,近期涉及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主要围绕着价格改革和机制改革两大核心。在政策的助力下,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有望加速。
政策密集出台
近期相关政策文件相继发布。12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这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国家强化天然气利用的顶层设计。《意见》提出,全面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燃料四大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现代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
对于推进天然气在下游领域的应用,《意见》提出了四大重点任务,包括实施城镇燃气工程,积极有序推进以气代煤;实施燃气发电工程,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积极推进工业燃料以气代煤代油;实施交通燃料升级工程,加大加气(注)站建设力度。此外,《意见》还针对目前制约天然气利用的发展定位不明确、体制机制亟待改变、支持政策不完善以及季节性调峰保供难题等四大结构性矛盾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推进试点、示范先行,有序支持重庆、江苏、上海、河北等省市开展天然气机制改革试点。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至此,国家已针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中价格改革和机制改革两大核心分别设立试点。
8月中旬以来,除上述文件外,《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等涉及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先后出台,主要围绕着价格改革和机制改革两大核心。
推进机制改革
相比机制改革,价格改革利益链条更简单,紧迫性也更突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称,根据天然气价格改革整体思路,政策制定者倾向于在政府监管下,逐步由市场决定。从近年的情况看,市场需要灵活的定价机制,且部分企业已开始根据供需关系实施差别化定价。
在上述文件中,《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给予了市场在天然气价格机制中的决策地位。该文件要求,化肥用气价格自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对此,行业专家称,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意味着向市场化目标再迈进了一步。从定价范围看,除陆上管道气供城市燃气门站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所有用户用气价格均已实现市场化。从气量看,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气外,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协商决定。
对于将福建作为价格改革试点地区,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这更多是从价格市场化改革角度来考虑,主要方法是西气东输门站价格由上下游自行协商确定,并将取得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借鉴推广。
刘广彬同时强调,价格改革提速的同时,客观上也为机制改革提供了助力。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31日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在规范收费行为、减少过多中间供气环节、降低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的同时,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此外,《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详细规定了国内天然气长输管网(跨省输气管道)的计价方法,确立了“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计价原则。这也为未来第三方公开准入提供了缴费标准,响应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机制改革方向。
在谈及目前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利弊问题时,刘广彬告诉记者,净回值倒推法虽已是一个比较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但其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联动性比较差。“当国际原油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国内的天然气价格难以及时联动调整。若天然气定价过低,对于天然气上游的供应和进口企业而言,会影响他们的供应热情;若天然气定价过高,则会影响下游的市场推广。”
引入社会资本
对于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而言,“管网独立”方面的改革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阻力和争议也较大。“应该说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产业链中上游的垄断。上游的勘探开发、中游的管道运输,这其中80%的业务都集中在‘三桶油’手中。”刘广彬称。
而国家能源局于9月发布《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国有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开管道运输网络信息。未来管网将向第三方开放,成为促进上下游互动的基础设施,非石油央企的油气都可以通过管网进行便利运输,以激活市场。
同时,鉴于管网分离、网运分开是大势所趋,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大型国有石油天然气公司也在做出更多调整。
中石油的天然气销售体制改革包括管道和销售业务分离,组建天然气销售公司和5大区域公司,同时实行两级管理架构。其中,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负责天然气业务管理运营,按直属企业管理;组建北方、东部、西部、西南、南方5大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作为其所属机构,按分公司设置;原先在各区域管道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业务从管道公司剥离,并入天然气销售公司。
12月12日,中国石化宣布,全资子公司中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寿和国投交通两家公司签署增资协议,由两家公司以现金共计228亿元认购天然气公司50%的股权。这也是中石化天然气管道首次进行对外引资活动。
2012年,中石油曾与社保基金、全国工商联下属城市基建基金及宝钢公司合资共建“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安迅思天然气行业资深分析师陈芸颖认为,随着管道改革趋势逐渐明朗,更多社会资本有望引入,在提供资金保障的同时,有助于实现后期天然气管道市场资产类型多样化,从体制改革的角度进一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
陈芸颖预计,经过成本监管、央企内部重组和天然气业务股权调整,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将更易操作。《石油天然气行业改革总体方案》在年内或明年第一季度出台亦将是水到渠成。之后,改革的重点推进工作或转移至上游领域开放和辅业分离。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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